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26日上午9点,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19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32119975股,占公司总股本62914万股的52.7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提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除独立董事李悦先生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永康先生代为出席外,其他人员按规定全部出(列)席了大会。本次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工会先生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杜工会、郜振国、郭矿生、王书伟、严瑞五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张铁岗、袁世鹰、王永康、李悦、陈顺兴、张继武六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董事简历见2010年2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
杜工会: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郜振国: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郭矿生: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王书伟:同意票33211997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严瑞: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张铁岗: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袁世鹰: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王永康:同意票33211997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李悦: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陈顺兴: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张继武: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王铁庄、杜春生、宋建成、杨松君、张明剑、任胜岳、王怀珍七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职代会已选举李保方、崔书平、祁亮山、胡德进、张海洋等五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他们共同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王铁庄、杜春生、宋建成、杨松君、张明剑、任胜岳、王怀珍七位先生简历见2010年2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李保方、崔书平、祁亮山、胡德进、张海洋等五位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
王铁庄: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杜春生: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宋建成: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杨松君: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张明剑: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任胜岳: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王怀珍:同意票33211997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有效表决票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徐克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保方,男,汉族,195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郑煤集团公司米村矿调度室主任、副矿长,本公司三届监事会监事、副总经理、米村矿矿长兼党委副书记。现任郑煤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崔书平,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郑州矿务局生产处科长、裴沟矿副矿长、基建处副处长、大平矿矿长兼党委副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东风电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现任郑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本公司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祁亮山,男,汉族,195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鹤壁矿务局开拓基建科科长、建筑一公司经理、建安总公司经理,郑煤集团公司基建工程公司副董事长、郑州金苑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郑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工程师、组织人事部长,金源基建工程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郑州金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胡德进,男,汉族,195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郑州矿务局生产处科长、主任工程师,郑煤集团公司大平矿矿长兼党委副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超化矿矿长兼党委副书记。现任郑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工程师,本公司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海洋,男,汉族, 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河南省固始县段集乡副乡长、郑煤集团公司组织部科长、党委常委会秘书、党委办公室主任,本公司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党组书记、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0-006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2月26日上午,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1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杜工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9人,代表11人行使表决权,董事郭矿生因公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王书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悦因公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永康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杜工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等六个专门委员会及人员组成的议案。
各专业委员会的具体人员组成为: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杜工会
委 员:郭矿生 王书伟 李悦 张继武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杜工会
委 员:郜振国 王书伟 陈顺兴 袁世鹰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顺兴
委 员:郭矿生 严瑞 李悦 王永康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永康
委 员:郜振国 王书伟 严瑞 李悦
5.生产技术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铁岗
委 员:杜工会 王书伟 袁世鹰 张继武
6.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悦
委 员:王书伟 张铁岗 王永康 陈顺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杜工会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王书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杜工会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付胜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王书伟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许伟、谢超、郭金陵、张遵海、屈喜才、郭修甫、时建兵、刘殿臣、付胜龙等九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永清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结果:
许伟: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谢超: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郭金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遵海: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屈喜才: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郭修甫: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时建兵: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殿臣: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付胜龙: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永清: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许伟、谢超、郭金陵、张遵海、屈喜才、郭修甫、时建兵、刘殿臣、付胜龙、李永清10位先生个人简历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许伟、谢超、郭金陵、张遵海、屈喜才、郭修甫、时建兵、刘殿臣、付胜龙、李永清10位先生个人简历
1.许伟先生个人简历
许伟,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河南南召县人,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郑煤集团公司米村煤矿安检科副科长、调度室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告成煤矿矿长,郑煤集团内蒙古锡林矿业公司综合部部长;现任郑州煤电副总经理兼三李煤业公司董事长。
2.谢超先生个人简历
谢超,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河南省新密市人,大学专科文化程度,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郑煤集团王庄煤矿调度室主任,白坪煤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米村煤矿副矿长;郑煤集团老君堂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郑州煤电副总经理、米村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
3.郭金陵先生个人简历
郭金陵,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河南省内乡县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义煤集团常村煤矿综采队队长、办公室主任、生产科科长、义海公司副总经理;郑煤集团公司二七分公司副总经理、振兴二矿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郑州煤电副总经理、超化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
4.张遵海先生个人简历
张遵海,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河南省新乡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郑煤集团公司裴沟煤矿副矿长,崔庙煤矿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郑州煤电副总经理、告成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
5.屈喜才先生个人简历
屈喜才,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河南省新密市人,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郑煤集团公司东风电厂供应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现任郑州煤电副总经理、本公司东风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郑州东正工业品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
6.郭修甫先生个人简历
郭修甫,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河南省新密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郑煤集团机电总厂厂长、党委书记,河南万合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郑州煤电副总经理、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7.时建兵先生个人简历
时建兵,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山东省蓬莱市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焦作矿务局重机厂建筑队技术员、副队长、队长;焦煤集团房屋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郑州煤电副总经理兼煤电长城公司执行董事。
8.刘殿臣先生个人简历
刘殿臣,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河南新密市人,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郑煤集团公司王沟矿财务副科长,本公司超化煤矿科长、副总会计师,郑煤集团公司财务处副处长;现任郑州煤电副总经理。
9.付胜龙同志个人简历
付胜龙,男,1964年10月出生,河南兰考县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律师。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最近五年来一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李永清先生个人简历
李永清,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河南省内乡县人,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郑煤集团财务处副科长,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本公司东风电厂总会计师;现任郑州煤电总会计师。
股票代码:600121 股票简称:郑州煤电 临2010—00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2月26日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机关本部1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铁庄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12人,实到9人,代表12人行使表决权。监事杨松君先生、王怀珍先生、李保方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监事王铁庄先生、崔书平先生、张明剑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第一大股东郑煤集团公司的推荐意见,一致选举王铁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设立公司监事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决定按公司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公司监事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精神,继续设立公司监事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不变,任期和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新一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为:
主任委员:张明剑
委 员:宋建成 李保方 王怀珍 胡德进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监事会主席王铁庄先生提名,聘任程素君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