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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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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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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10-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0-010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于2010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公司的5位监事及4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海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公司原总经理李新海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董事长李新海先生的提名,聘任楚建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三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原财务总监龚润年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此职务,根据公司总经理楚建江先生的提名,聘任韩新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三届董事会届满。

    根据公司总经理楚建江先生的提名,聘任罗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三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9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9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公司净利润为89,403,687.9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545,670.88元,未分配利润38,928,231.88元。公司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321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32100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决定200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内容见《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远晨、蒋晓进回避表决。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注:本报告期内支付给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费用为45元)。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关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关于公司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关于设立新农矿业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名称为新农矿业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公司职能为矿业开发、矿业投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2010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各子公司资金需求计划,2010 年在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内公司为子公司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持股

    比例

    计划借款

    金额

    计划担保

    金额

    备 注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45%19000万元8550万元续贷担保,按出资比例担保
    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55%4400万元2420万元新增贷款担保,按出资比例担保
    阿拉尔新农甘草有限责任公司

    51.16%

    1000万元1000万元续贷担保,全额担保
    3000万元3000万元新增贷款担保,全额担保
    合 计 27400万元14970万元 

    各子公司依据资金需求向银行提出申请,并与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

    以上计划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以上担保均没有反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侯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三届董事会审议提名李新海、楚建江、蒋晓进、武琳琳、崔凯、刘俊浩、胡本源等七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其中崔凯、刘俊浩、胡本源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三。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10年3月25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拟定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3月25日上午11:00

    2、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为子公司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3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0年3月24日10:00-19: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及出席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6、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张春疆 刘斌

    (3)联系电话:0997—2134018 0997-2125499

    (4)传 真:0997—2125238

    (5)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9楼

    (6)邮政编码:843000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回执

    附件2:高管人员简历

    附件3: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回执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止

    回 执

    截止2010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二零一零年 月 日

    附件2:高管人员简历

    楚建江:男,汉族,河南新密市人,1968年10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卡子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巴州青松绿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韩新平:男,汉族,河南鄢陵县人,1962年11月出生,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农一师一团副团长、总会计师;农一师七团总会计师。

    罗兵,男,汉族,四川宣汉人,1963年1月出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农棉纺公司总经理;新农棉浆公司总经理。

    附件3: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新海:男,汉族,河南扶沟人,1967年5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农一师西大桥水电厂劳资科科员、副科长; 农一师体改委政研室副主任科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楚建江:男,汉族,河南新密市人,1968年10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卡子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巴州青松绿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武琳琳:女,汉族,河南西平县人,1962年7月出生,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行政管理学专业),高级政工师职称。曾任农一师十二团团委书记兼组织科副科长、十二团劳资科科长,农一师十团副政委,农一师十五团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新农开发幸福城农场党委书记。2009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蒋晓进:男,汉族,四川大竹县人,1971年5月出生,1991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中央党校(函授)经管专业),全国审计师。曾任农一师十四团财务科出纳、会计、副科长,农一师审计局副主任科员、农一师阿拉尔市审计局副局长。现任农一师阿拉尔市国资委副主任。2009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崔凯:男,汉族,吉林市人,1970年4月出生,食品工程与组织行为学双博士学位及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上海张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上海泛亚策略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合伙人。

    刘俊浩:男,汉族,广东兴宁人,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石河子农学院社会科学系教师、石河子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兵团经济技术管理学院院长、石河子大学经济贸易学院党委书记、石河子大学NBA教育中心主任、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石河子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新疆农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兵团宏观经济学会副会长。

    胡本源: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吉林省梨树县人,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ACCA中心主任。

    附件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崔凯、刘俊浩、胡本源,作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崔凯、刘俊浩、胡本源

    2010年2月24日

    附件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崔凯先生、刘俊浩先生、胡本源先生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0-11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10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献礼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200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审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审议《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审议《公司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一、审议《2010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计划的预案》议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审议《出资设立新农矿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三、审议《2010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计划》的议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四、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侯选人的议案》的议案;

    经三届监事会提名,徐献礼、周文昌、郭文生三人为股东代表出任的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刘莹、曲法科二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出任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附:监事候选人及其简历: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2月26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及其简历:

    徐献礼:男,汉族,河南平舆人,1960年3月出生,1979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文化程度(新疆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周文昌:男,回族,甘肃天水人,1961年8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文化程度,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助理农艺师职称,现任新农南口农场党委书记。

    郭文生:女,汉族,新疆玛纳斯县人,1967年3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程度,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莹:女,汉族,重庆涪陵人,1971年5月出生, 1993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西南石油学院财会专业毕业,助理会计师职称,现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

    曲法科: 男,汉族,山东文登人,1972年7月出生, 1991年1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入党,本科学历,兵团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工程师职称,现任新农棉浆公司党总支书记。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 2010-01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审议程序

    2010年2月26日,经公司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表决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因为此议案内容为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10.2.1、10.2.8、10.2.9、10.2.12等条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有利于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现公司7名董事,关联董事占2名,因此5名董事参加表决(关联董事李远晨、蒋晓进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根据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2010年预计总金额2009的总金额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肥料、地膜、农药、种子、油料农一师供销合作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14,902.45
    节水灌溉塑料制品新疆阿拉尔新农塑业有限公司2500.00
    农一师电力公司1700.00
    其他交易其他单位1500.00
    合 计15700.00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棉花农一师棉麻公司10000.0058,690.63
    其他交易其他单位1000.00
    合 计11000.00
     总 计26700.00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新疆农一师供销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术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9607 万元

    经济性质或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阿克苏市

    主营业务:农副产品、农药化肥、日化产品、农用薄膜、废旧物资回收、报废汽车回收、金属材料、农用机械配件、煤碳、五金交电、润滑油、棉油加工机械、摩托车、吊车服务、汽车运输、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等。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农一师塔里木垦区水利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司志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1859.51万元

    经济性质或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阿拉尔

    主营业务:水利、电利、农林业、淡水养殖、棉油加工销售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3、新疆阿拉尔新农塑业有限公司(简称“新农塑业”)

    法定代表人:李云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83222715元

    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阿拉尔南口镇迎宾路

    主营业务:主营农用塑料膜,塑料管、板、杆、条,建筑塑料管材、管件,海绵,保温非导热材料,节水器材生产安装等。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简称“农一师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玉梅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63万元

    经济性质或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阿克苏市民主路

    主营业务: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其管道安装、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运输。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简称“农一师棉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玉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1753万元

    经济性质或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阿克苏市民主路 8-2 号

    主营业务:主营棉花、棉纱、麻制品、棉花加工设备及零配件、农副产品购销。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与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的《关联交易服务协议的约定》,定价原则为:

    1、按市场价执行。

    2、按所签协议价进行。

    3、属国家严格控制的统购统销的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与合作投资企业的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本公司生产资料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统一采购,有利于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因此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并将长期存在。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公司所在地地处偏远,从外地采购原材料成本较高,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都按市场价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稳定经营、防范风险,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交易定价是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事项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新农开发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