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东源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0-004号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2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原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聘期已届满,并且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收购,审计机构由京都天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为了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公司后续审计工作的工作效率,公司拟改聘京都天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拟确定为人民币三十万元整。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程序提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董事会做出上述决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9]34 号)和重庆证监局《关于做好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渝证监发[2010]36 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司内控和治理水平,公司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制订了如下制度:
1、《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3、《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4、《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其中,《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四项制度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将于2010年3月17日(周三)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3月10日(周三)。会议审议事项如下:一、《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二、《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三月一日
证券简称: ST东源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09-005号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0年3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3月17日(周三)9时30分,会期半天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10日
(六)出席对象:1、凡2010年3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68号天王星商务大厦C座5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0年3月15日9时至2010年3月16日17时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68号天王星商务大厦C座5楼(邮编401120)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23-67033765
联系人:刘忠海 刘川东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201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深圳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9年3月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京都天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京都天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改聘京都天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兴述 刘 斌 黄兴旺
二○一○年三月一日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将于2010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为:
根据对京都天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相关情况的了解,京都天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兴述 刘 斌 黄兴旺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