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两会特别报道
  • 3:两会特别报道
  • 4:两会特别报道
  • 5:财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信息披露
  • 9:公 司
  • 10:信息披露
  • 11:公司纵深
  • 12:人物
  • 13:公司前沿
  • 14:公司·融资
  • 15:信息披露
  • 16:调查·公司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数据说话
  • A8:一周策略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过期
    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
    相关日期更正的公告
  •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0年3月2日   按日期查找
    B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3版:信息披露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过期
    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
    相关日期更正的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0-00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2月18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经审议研究,全体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第二次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中,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新光路分理处、深圳发展银行成都高新支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设立一个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上述专户包括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各子公司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设立的专户。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