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05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0年2月27日上午9点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6,519,5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496,519,53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波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孚日股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孚日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孚日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