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0-003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3月1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潘得国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中信银行太原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目前的市场经济形势,结合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向中信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期限1年。按照公司2009年9月4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和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9月9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双方签署了《互保协议》,公司本笔综合授信由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洪洞支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保协议》,公司同意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洪洞支行申请2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帐准备会计估计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和《关于印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要求,公司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会计估计进行适当变更,变更前后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会计估计政策都采用账龄分析法结合个别认定法,具体提取比例如下:
账龄 | 变更前计提比例 | 变更后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1% |
1到2年 | 10% | 5% |
2到3年 | 30% | 10% |
3到4年 | 50% | 50% |
4到5年 | 50% | 50% |
5年以上 | 70% | 70% |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采用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已无法准确反映公司的应收款项公允价值。为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并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结合公司应收款项下降趋势和同行业提取水平,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做出如上调整。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行业实际和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本次变更应收款项坏帐准备会计估计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0-004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为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40000万元。
● 公司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互保协议,本次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40000万元。
●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按照公司2009年9月4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和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9月9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双方于2009年9月10日在山西洪洞签署了《互保协议》,同意在三年期限内和各自公司净资产的50%范围内互相为对方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0年,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洪洞支行申请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1年。根据《互保协议》,公司为其本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2010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全休董事成员9人一致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96年2月6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注册地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469264621元,法定代表人卢辉生,公司主要经营化工、化纤、建材产品等的生产销售。截止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60134.10万元,净资产208375.40万元,负债总额251201.71万元,净利润-8051.54万元,资产负债率54.59%。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担保主要内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洪洞支行申请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1年。根据《互保协议》,公司为其本笔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没有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按照公司2009年9月4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和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9月9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双方于2009年9月10日在山西洪洞签署了《互保协议》,同意在三年期限内和各自公司净资产的50%范围内互相为对方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太原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其本笔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金融危机持续影响,2009年半年报利润状况虽低,但随着市场的逐步回暖,盈利能力不断上升,截止2009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54.39%,公司董事会确信被担保人具备充分的偿还债务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40000万元,没有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保协议》;
2.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3.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的财务报表;
4.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740 股票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0-00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1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振福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帐准备会计估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坏帐准备会计估计政策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2009年度应收款项下降趋势,参考了同行业的提取水平,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关于印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和行业实际。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地核算应收款的坏帐准备、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将应收帐款坏帐准备会计估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