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0-00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合资双方的优势,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汽车集团”或“公司”)于3月2日在湖南株洲与中国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车株洲所”)签订了《合资合作意向协议书》。
意向协议书中双方商定:
1、曙光汽车集团与南车株洲所共同投资2000万元在株洲组建汽车销售公司,曙光汽车集团控股,占51%的股权,南车株洲所参股,占49%的股权。
2、南车株洲所和曙光汽车集团分别向南车株洲所下属子公司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电动”)增资,曙光汽车集团约投资17700万元,南车株洲所约投资7800万元,最终股权比例以及投资方式将在尽职调查完成后确定。
3、南车株洲所向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常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约投资16700万元,最终股权比例以及投资方式(增资或股权置换)将在尽职调查完成后确定。
曙光汽车集团与南车株洲所的合资合作是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实现传统动力客车与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新能源客车的同步发展。
《合资合作意向协议书》中之约定仅是意向性,确切合资内容将在双方尽职调查完成后,签订的合资合同及章程中约定,届时我们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对上述事项,特此提示公告,并将根据合资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