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2010-006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海口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12月25日下达了(2009)海仲裁字第123号《裁决书》,裁决申请人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被申请人椰岛(集团)洋浦物流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广东中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谷公司)。解除三方当事人2008年10月6日订立的《协议书》。被申请人中谷公司偿还申请人椰岛公司4228.43万元。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有关本案的当事人
申请人:本公司,公司所在地:海口市龙昆北路13-1号,法定代表人:张春昌。
第一被申请人:椰岛(集团)洋浦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所在地:洋浦经济开发区D十工业区办公楼202室,法定代表人:马贤明。
第二被申请人:广东中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所在地:湛江市赤坎区中山路22号,法定代表人:庞贵雄。
2、有关案由
公司向海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中谷公司归还购糖款4228.43万元。
三、案件裁决情况
海口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12月25日做出终局裁决((2009)海仲裁字第123号《裁决书》),裁定中谷公司偿还申请人椰岛公司4228.43万元。
四、本次公告前本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中谷糖业意外事件未对公司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由于该意外事件涉及的问题复杂,公司现阶段无法确定能否全部收回上述欠款。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披露上述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仲裁申请书》;
2、 《海口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09)海仲裁字第123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3月3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2010-00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3 月2 日收到现任董事张军先生的辞呈。张军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军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3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