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ST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0-004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9月21日,公司原限售流通股股东成都市韵嘉投资有限公司自愿为债权人费琳芬与债务人谢雯的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谢雯未归还借款,债权人费琳芬遂起诉至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月29日,经法院调解((2009)眉民初字第22号民事调解书),韵嘉投资自愿将其持有公司297.38万股股票作价3300万元人民币抵偿给债权人费琳芬,上述股份已于2010年2月26日过户至费琳芬名下。
公司曾于2010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临时公告《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编号2010-003),该公告详细说明了奉友谊于2009年12月17日通过司法裁定获得公司限售流通股2,800,000股的情况,以及奉友谊与成都市韵嘉投资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后合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5,77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5%),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成都市韵嘉投资有限公司和奉友谊就上述权益变动事项出具了《简式权益报告书》并于2010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010年2月26日,在成都市韵嘉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297.38万股限售股通过司法裁定过户至费琳芬名下后,上述成都市韵嘉投资有限公司和奉友谊合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已不存在。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