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欣龙否认大股东注资
地产开发尚不具备条件
地产开发尚不具备条件
2010-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彭飞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彭飞 ○编辑 裘海亮
因媒体报道而从3月2日起停牌核查的*ST欣龙今天披露,公司有可能向大股东海南筑华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公司债权并解除项下抵押物的抵押,但没有其他资产注入计划。
3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ST欣龙已与海南力源置业就218亩商业用地进行合作开发,合作范围可能扩展到*ST欣龙名下三块土地,面积接近1000亩;等等。
对此,*ST欣龙表示,公司目前拥有土地共1173.19亩,其中955.88亩为工业用地,其余面积为217.3亩的土地使用权证标明是商住用地,但根据政府最新土地规划,217.3亩土地也已被调整规划为工业用地性质。目前,公司上述1173.19亩土地均处于抵押状态。尽管已有多家房地产公司包括力源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公司接触寻求217.3亩的土地开发合作,但由于该地块目前已被规划成工业用地性质、尚不具备现实商住开发条件且处于抵押状态,因此目前未达成任何合作协议及意向。
公司同时称,海南筑华于2007年8月通过公开竞拍获得欣龙系资产包。该资产包债权中包括*ST欣龙的大额资产作为抵押物,涉及公司两块土地共计411.96亩、部分厂房和设备等经营性资产。为减轻公司偿债压力,大股东不排除作为参与发行对象之一,以所购债权为支付对价,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部分股份并同时解除作为该债权项下抵押物的土地、厂房及设备等的抵押。但大股东表示,目前没有可注入上市公司的其他资产且也未有向上市公司注入其他资产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