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0-006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 :指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冠捷科技”:指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于港交所主板及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现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570,450,000股,相当于冠捷科技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约27.02%
“中国电子”:指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香港”:指华电有限公司,于香港注册成立,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三井”:指MITSUI&CO.,LTD.。在本次冠捷科技的重大事项中,为华电香港的一致行动人
“飞利浦香港”:指飞利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冠捷科技现有股东之一
本公司曾于2010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0-004号),公告中提到有关冠捷科技股份购买协议、新发认购股份、华电香港及三井可能提出强制性有条件现金收购建议等事宜。
日前,冠捷科技就前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刊发了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一份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订立的股份购买协议,飞利浦香港同意向华电香港出售及转让200,000,000股(相当于冠捷科技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约9.47%)冠捷科技股份。该股份购买协议之所有前提条件已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达成,而该股份购买协议将不迟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交割完成。
股份购买协议完成后,华电香港将与本公司合共持有冠捷科技774,060,000股份,相当于冠捷科技目前已发行股份的36.66%。
2、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在股份购买协议完成后,华电香港联同三井将须发出强制性有条件全面现金收购建议,以收购全部已发行冠捷科技股份(但联合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冠捷科技股份以及飞利浦香港保留的冠捷科技股份除外),并取消冠捷科技所有已发行股份期权。
3、预计强制性有条件全面收购建议之相关文件将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或以前寄发给冠捷科技的独立股东及股份期权持有人,并供其债务持有人参考。
有关冠捷科技的股份购买协议、新发认购股份、强制性有条件收购建议等事项的详情,请见http://www.hkexnews.hk/index_c.htm中冠捷科技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