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0-017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408,721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3月1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2007年1月22日,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资源”或“公司”)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现场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2007年2月1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7年2月15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
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恒康”)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将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阳坝铜业”)及四川恒康旗下其他优质资产注入绵阳高新,并确保在注入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阳坝铜业为绵阳高新带来的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若阳坝铜业为绵阳高新带来的净利润低于4000万,则四川恒康承诺在年报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提出股份追送议案,以资本公积金8,820,000元向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定向转增(相当于以现有流通股股本29,400,000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的转增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并且阳坝铜业2008年实现净利润5399.21万元,尚未触及追加对价条款。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S绵高新价格不低于12元,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该等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价除权的情况发生,则该承诺出售价格相应除权。
(2)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在董事会上提出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将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入S绵高新的议案。
(3)对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S绵高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东,在S绵高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有权按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S绵高新每股净资产作价将所持S绵高新股权出售给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对价。若上述股东不同意按照以上价格将所持股份出售给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且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起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个月)满日止向公司要求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则在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禁售期满后的5日内,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
(4)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将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其他优质资产注入绵阳高新,并确保在注入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绵阳高新带来的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若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绵阳高新带来的净利润低于4000万,则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年报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提出股份追送议案,以资本公积金8,820,000元向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定向转增(相当于以现有流通股股本29,400,000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的转增股份),并保证在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5)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追加对价承诺尚未履行完毕前,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者转让;在追加对价承诺确认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后十二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上海银润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若在S绵高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股份过户未完成,则履行对价支付义务,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重庆兆峰陶瓷销售有限公司、四川元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白银磊聚鑫铜业有限公司承诺:若在S绵高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股份过户完成,则履行对价支付义务,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公司相关非流通股股东均已履行完毕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的变化:是。
2008年12月,公司因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而向四川恒康非公开发行39,088,729 股,并完成了证券变更登记。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从81,890,200股增加至120,978,929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分配、转增导致的股本结构的变化:是。
2009 年5 月18 日召开的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08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20,978,9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 股转增4 股,共计转增48,391,57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9,370,501 股。
2009 年8 月17 日召开的公司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09 年6 月30 日总股本169,370,5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 股转增4 股,共计转增67,748,20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7,118,702 股。
3、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 | 历次变动情况 |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 ||||
持有有限售流通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变动 时间 | 变动原因 | 变动 数量(股) | 剩余有限售流通股数量(股) | 比例(%) | ||
1 |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 | 26.87 | 2008.12 | 发行新股 | +39,088,729 | 119,733,909 | 50.50 |
2009.06 | 资本公积金转增 | +24,435,492 | ||||||
2009.09 | 资本公积金转增 | +34,209,688 | ||||||
2 | 白银磊聚鑫铜业有限公司 | 14,520,000 | 17.73 | 2008.02 | 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 -4,094,510 | 12,408,721 | 5.23 |
2009.02 | 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 -4,094,510 | ||||||
2009.06 | 资本公积金转增 | +2,532,392 | ||||||
2009.09 | 资本公积金转增 | +3,545,349 | ||||||
3 | 四川元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6.11 | 2008.02 | 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 -4,094,510 | 0 | 0 |
2009.02 | 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 -905,490 | ||||||
4 | 重庆兆峰陶瓷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 | 6.11 | 2008.02 | 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 -4,094,510 | 0 | 0 |
2009.02 | 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 -905,490 | ||||||
5 | 四川锦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90,200 | 0.11 | 2008.02 | 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 | -90,200 | 0 | 0 |
合计 | 46,610,200 | 56.93 | +85,532,430 | 132,142,630 | 55.73 |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否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不影响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上市流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对本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宜发表的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西部资源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2、西部资源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
3.西部资源提交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中就股改实施至今的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况;
4、因西部资源不存在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故对关联方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不构成影响;
5.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各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在股改时所做出的各项相关承诺;
6、西部资源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7、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2,408,721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3月1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19,733,909 | 50.50 | 0 | 119,733,909 |
2 | 白银磊聚鑫铜业有限公司 | 12,408,721 | 5.23 | 12,408,721 | 0 |
合计 | 132,142,630 | 55.73 | 12,408,721 | 119,733,909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安排流通上市。
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白银磊聚鑫铜业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比股改说明书增加6,077,741股。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8年2月25日,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373,730股。2009年2月25日,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905,49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408,721股上市为西部资源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无股本变动,免本项内容;如果某行没有数字,公司应该予以省略,序号作相应调整)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132,142,630 | -12,408,721 | 119,733,909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32,142,630 | -12,408,721 | 119,733,909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04,976,072 | 12,408,721 | 117,384,793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04,976,072 | 12,408,721 | 117,384,793 | |
股份总额 | 237,118,702 | 0 | 237,118,702 |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3月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0-018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经营承包合同
2、合同涉及的主要内容:承包经营梅园会议中心
3、合同生效条件: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合同履行期限:承包期限为一年,从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9日。
5、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见“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作为资产及相应经营权的承包,存在承包方因经营亏损而不能如约支付承包费用的风险。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本次对合同标的对外承包事项的授权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主体及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双方主体情况
甲方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并存续的股份公司,系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梅园会议中心(以下简称“梅园会议中心”)的母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10706000003721。
乙方康县梅园旅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21224200000331。以下简称“乙方”。
2、合同标的情况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梅园会议中心系公司在甘肃省康县阳坝镇设立的分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621224200001203,经营范围为中餐、住宿、停车、会议及展览、文化娱乐服务;日用百货、副食品及其它副零售;农副土特产品购销。持有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梅园会议中心的全部资产及经营权。
2、承包期限:租赁期限为一年,即从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9日。
3、承包费用:承包费用为54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肆拾万元整)。
4、付款方式:乙方于2010年3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100万元承包费,2010年5月15日前支付100万元承包费,2010年8月31日支付200万元承包费,2010年11月30日支付剩余140万元承包费。
5、资产安全保证
为保障梅园会议中心的财产完好,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梅园会议中心时不欠税,不违法经营从而损害甲方利益,以及乙方承包经营届满结清承包经营产生的债务,乙方应于2010年4月15日前向甲方交纳200万元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承包期满2个月,甲方在未发现乙方有欠税、违法经营和已结清承包经营产生的债务的条件下退还乙方上述保证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合同的期限是从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9日,因此本合同执行后,将为公司2010年带来450万元的营业收入,其余90万元的营业收入将计入2011年。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作为资产及相应经营权的租赁,存在承包方因经营亏损而不能如约支付承包费用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合同文本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