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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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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0—07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3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徐贱云、陈代华、独立董事胡俞越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胡俞越委托独立董事李明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龙华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修订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综合服务协议》、《外经外贸合作合同》和《工程协作协议》。鉴于近年来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未发生《综合服务协议》和《外经外贸合作合同》涉及的业务,公司不再需要集团公司所属后勤服务部门提供服务,暂无从事进出口业务的需要,无需集团公司代理开展外经外贸合作业务,此次终止《综合服务协议》和《外经外贸合作合同》。

      鉴于目前与集团公司之间在工程建设项目上存在业务往来,公司与集团公司重新签订《工程协作协议》。根据《工程协作协议》,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在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企业和交易价格。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可以根据其自身的资质和能力参加上述项目的投标工作,公司不为其提供任何优于其他市场主体的特殊或优惠政策。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龙华、卢桂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胡俞越、李明、梁伟、田侃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调整董事会预算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陈代华不再担任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由李文担任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主任)。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收购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

      为加快清河营村4号地项目开发,提高投资收益,公司拟收购北京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45%股权及其相应债权,总价款为132,624万元。

      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09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0)第1005号《资产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已上报北京市国资委履行核准程序。

      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尚需取得北京市国资委核准批复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1、3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详见公司2010-08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5日

      附件: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终止、修订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终止、修订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构成关联交易,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终止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和《外经外贸合作合同》,并同意修订后的《工程协作协议》。

      3、根据《工程协作协议》,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在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企业和交易价格。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可以根据其自身的资质和能力参加上述项目的投标工作,公司不为其提供任何优于其他市场主体的特殊或优惠政策。公司因此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胡俞越、李明、梁伟、田侃

      2010年3月4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0—08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六楼会议室

      2、会议时间:2010年3月23日(周二)上午9:00

      3、召集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关于终止、修订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3、关于收购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3月17日下午3: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3月18日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3月18日下午16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 号城建开发大厦802室董事会秘书部

      联系电话:(010)82275566 转893、628

      传 真:(010)82275598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李威、夏冉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5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与本次会议相关的表决权和选举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可作出表决指示:

      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不可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0-09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45%股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购北京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45%股权及其相应债权,总价款为132,624万元

      ●此收购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此次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将加快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项目清河营村4号地的整体开发速度,提高投资收益

      ●此次股权收购尚需取得北京市国资委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批复,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评估报告》以北京市国资委核准后的为准

      一、交易概述

      2010年3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收购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世纪鸿城公司”)45%股权。

      此次公司收购中鸿公司持有的世纪鸿城公司45%股权及其相应债权,总价款为132,624万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43,613.92万元,债权为89,010.08万元。

      此次股权收购尚需取得北京市国资委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批复,并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评估报告》以北京市国资委核准后的为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中鸿公司注册资本1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索强,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出租场地;物业管理;销售日用百货;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等。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2007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鸿公司组成联合体通过招标方式竞得朝阳区来广营乡清河营村住宅及配套、商业金融(4号地)项目用地,2008年1月合资成立世纪鸿城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公司投资2,750万元,持有55%股份;中鸿公司投资2,250万元,持有45%股份。世纪鸿城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等。

      清河营村4号地项目位于朝阳区来广营乡清河营村,项目规划建筑面积37.7331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9.8442 万平方米,地下7.8889 万平方米(地下面积按最终批准的规划执行)。

      在评估基准日2009年11月30日,经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世纪鸿城公司总资产为214,614.89万元,总负债为209,655.10万元,净资产为4,959.79万元。经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09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0)第1005号《资产评估报告》,世纪鸿城公司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90,345.64万元。该评估报告已上报北京市国资委履行核准程序。

      四、此次股权收购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加快清河营村4号地项目整体开发,提升项目品质,公司决定收购中鸿公司所持世纪鸿城公司45%股权。此次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世纪鸿城公司100%股权,有利于增加土地储备,提高投资收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大公天华会专审字(2009)第024号《审计报告》;

      3、中天华资评报字(2010)第1005号《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5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0-10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竞得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华阳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独立董事田侃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明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合作公司投资开发成都双流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四川新泽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城建远东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共同设立合作公司,并以该合作公司为主体,参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华阳项目的竞买。

      2010年2月5日,合作公司北京城建成都地产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550万元,占51%股份;四川新泽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700万元,占34%股权;北京城建远东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750万元,占15%股权。

      根据董事会决议,北京城建成都地产有限公司参加了该项目挂牌活动。2010年3月4日,公司收到双流县国土资源局与北京城建成都地产有限公司签署的《双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北京城建成都地产有限公司竞得该项目,成交价格人民币446,047,200元,地块面积302.2亩。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