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人福科技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0-005号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3月4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10年2月23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为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我公司持有其55.00%的股权)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人民币陆佰万元(¥6,000,000.00)、期限一年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五日
股票简称:人福科技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0-006号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申请的人民币6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 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刊登日尚未为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35,190万元;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我公司持有其55.00%的股权)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人民币陆佰万元(¥6,000,000.00)、期限一年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维药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我公司持有其55.00%股权。该公司已于2004年4月通过GMP认证,其主营业务为维吾尔药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其主要产品有祖卡木颗粒、通滞苏润江胶囊、益心巴迪然吉布亚颗粒、复方木尼孜其颗粒、炎肖迪娜儿糖浆等。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624.90万元,净资产2,552.37万元,当期主营业务收入3,020.89万元,净利润455.3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我公司为新疆维药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陆佰万元(¥6,000,000.00)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疆维药资信良好,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我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0,613.00万元的34.976%,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新疆维药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新疆维药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