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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后续公告
    2010-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0—004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后续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公告了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因与深圳市中经领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中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2005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公司公告)。

      公司向深中院提出中止上述案件诉讼申请及提起确认上述票据无效的诉讼。(具体详见2006年5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公司公告)。

      深中院在审理上述案件过程中,认为公司诉讼请求不成立,予以驳回。公司不服裁定,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具体详见2009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公司公告)。

      日前,公司接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55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74800元由上海开开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05年4月11日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如因以上票据事项及在张晨任职期间开具的票据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开开集团承担”。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