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拆除重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告
股票简称:*ST华控 股票代码:000036 公告编号:2010-004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申报“拆除重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根据深圳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规定,公司、本公司持有68.7%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向各相关的政府主管机构申报了“宝安区27区原惠中厂区”(占地7.25万平方米) 、“南山华联工业园区B(占地4.98万平方米)项目”和“深圳市华达新置业有限公司厂区”(占地1.73万平方米)等三项目的2010年的拆除重建计划,详情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09年12月23日、2010年1月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年3月5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刊登了“关于《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草案公示的公告”(深规土告[2010]6号),详情可查阅《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根据该公告获悉,本公司日前申报的拆除重建项目中的----“宝安区27区原惠中厂区”(占地7.25万平方米)已被列入为深圳市《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草案公示公告名单之一。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本次公示公告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认定后方可确定。
2、本次公示公告的第一批计划草案内的城市更新单元,其更新单元规划经审核批准,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后,方可实施。
3、上述项目若获得批准纳入深圳市2010年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根据更新办法规定,项目的实施还需要按照更新办法第三十八条款补缴地价。
公司申报的拆除重建项目最终是否能获得批准纳入深圳市2010年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根据项目申报的进展情况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