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0-11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①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0年3月5日上午9: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 2010年3月5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万州办公大楼十九楼会议室;
3、 召开及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叶建桥董事长。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59人,代表公司股份93,343,738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209,563,200股的 44.5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东6名,代表公司股份91,5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6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公司股份1,818,7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鉴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会议决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向由全额偿还银行贷款调整为杨东河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约40,000万元(未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向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杨东河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 | 59,077.29万元 | 约40,000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杨东河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数93,343,738股,同意91,728,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27 %;反对1,453,8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6%;弃权161,7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7%;回避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数93,343,738股,同意91,704,948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24%;反对1,213,8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 %;弃权424,9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46%;回避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数93,343,738股,同意91,720,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26%;反对1,146,1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3%;弃权 476,9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1%;回避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榕、杨国钰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