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1版)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为零。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例二: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本基金,且假设该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为15.0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1.00+15.00=10,015.00元
赎回总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四舍五入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3)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 转入基金时,从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或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为更好服务投资者,对通过本公司e网行进行基金转换业务的投资者给予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申购补差费用,赎回费用无优惠。
3) 转出基金时,转出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转出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和交银保本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交银货币与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之间相互转换,赎回费用为0,申购补差费用为0,投资者不需支付转换费用。
5)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转换费率:
①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之间的转换及由上述基金转入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A类、C类基金份额,申购补差费用为0,投资者需支付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具体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持有时间 | 转换费率(即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 |
交银先锋 交银治理 |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A类、C类基金份额 | 1年以下(含1年) | 0.5% | |
交银先锋 交银治理 | ||||
1年至2年(含2年) | 0.2% | |||
2年以上 | 0 |
②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赎回费用为0,投资者需支付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具体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转换金额 | 转换费率(即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 | 交银先锋 交银治理 | 50万元以下 | 1.5%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1.2% |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8% |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5% |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 每笔交易1000元 |
③交银货币转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为0,投资者需支付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具体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转换金额 | 转换费率(即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交银货币 | 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 | 50万元以下 | 0.8%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0.6% |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5% |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3% | ||
500万元以上(含) | 每笔交易1000元 |
④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入交银货币,申购补差费用为0,投资人需支付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具体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持有时间 | 转换费率(即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
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 | 交银货币 | 1年(含)以下 | 0.1% |
1年至2年(含) | 0.05% | ||
2年以上 | 0 |
⑤交银保本转换出到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货币、交银增利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需支付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具体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持有时间 | 转换费率(即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 |
交银保本 | 交银先锋 交银治理 | 1年以内(含) | 2.0% | |
1年至2年(含) | 1.6% | |||
2年至3年 | 1.2% | |||
持有到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以上 | 0.0% | |||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A类、C类基金份额 |
6) e网行网上直销的转换优惠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 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以下简称“交行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中信卡”)和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目前只有农行卡开通本基金的网上直销业务,持有农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11月11日公告,自2009年11月11日起对通过 e网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投资者给予转换费率优惠。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2009年11月11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通过本公司e网行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投资者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具体转换费率优惠规则如下:
①通过本公司e网行由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享受转换费率优惠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转换金额 | 日常转换费率(即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优惠后转换费率(即优惠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
交银货币 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 | 交银先锋 交银治理 | 50万元以下 | 1.5% | 0.6%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1.2% | 0.6% |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8% | 0.6% |
单笔转换金额超过200万元(含)的不享受转换费率优惠,按照日常转换费率执行。
②通过本公司e网行由交银货币转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享受转换费率优惠如下:
转出基金 | 转入基金 | 转换金额 | 日常转换费率(即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优惠后转换费率 (即优惠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交银货币 | 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 | 50 万元以下 | 0.8% | 0.6% |
单笔转换金额超过50万元(含)的不享受转换费率优惠,按照日常转换费率执行。
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率优惠业务仅针对旗下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的转换,以及由交银货币向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即前端收费模式)的转换。
7)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最迟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F]/E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对应的转换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F为0)。
转入基金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之间进行转换)某投资者持有交银精选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0.2%)]/2.2700=54,955.95份
例二:(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转换为交银货币或交银增利A类、C类基金份额)某投资者持有交银精选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0.2%)]/1.00=124,750.00份
例三:(交银货币或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和交银治理):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的交银精选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500×(1-1.5%)]/2.2700=54,240.09份
例四:(交银货币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00×(1-0.8%)+61.52]/1.2700=78,158.68份
例五:(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 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2700×(1-0.05%)]/1. 00=126,936.5份
例六:(交银保本转换出到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货币、交银增利A类和C类基金份额):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保本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保本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保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则转入的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100,000×1.150×(1-1.6%)]/1.2700=89102.36份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级基金份额的年费率为0.01%。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4-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 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次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了“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基金的转换”、“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等部分内容。
“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相关内容截止日。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更新了公司旗下基金和人员情况。
2、“ (二)主要人员情况”
“3、公司高管人员”
删除一名公司高管聘任信息。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更新基金经理的个人简历;删除一名基金经理简历;增加一名历任基金经理信息。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更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和信息。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
“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1、“(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2、代销机构”
增加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更新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的相关信息。
2、“(二)注册登记机构”
更新注册登记机构法定代表人信息。
3、“(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更新经办律师信息。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 部分
1、“(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2、办理本基金代销业务的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增加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更新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和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信息。
2、“(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增加本基金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相关信息。
“十、基金的转换” 部分
1、“(三)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增加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代销机构的有关信息;更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和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增加关于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说明。
2、“(五)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
增加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
3、“(八)基金转换费用”
统一相关表述;增加通过本公司e网行进行基金转换业务享受费率优惠的相关内容。
4、“(九)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统一相关表述。
“十一、基金的投资” 部分
更新“(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十二、基金的业绩” 部分
更新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
删除关于基金定期报告报备方式的相关内容。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统一相关表述;增加通过本公司e网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本次招募更新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