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集团
获准与外方共同开发煤层气
获准与外方共同开发煤层气
2010-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陈其珏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陈其珏 ○编辑 裘海亮
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喻宝才昨天在北京表示,公司已获准与外国合作伙伴共同开发煤层气。这意味着此前由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保持的与外资企业合作开发煤层气的垄断地位宣告终结。
喻宝才未透露中石油集团是何时获得上述授权,也未透露该公司是否已经开始与潜在外资合作伙伴进行谈判。但本报记者随后从一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中石油此前已和多家外资企业达成合作开发煤层气的协议。
港资油企中国年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卫东告诉本报记者,该公司与中石油不仅共同参与备受关注的喀什北区块的石油勘探、开发,更相携进入中国内地煤层气资源开发领域。此外,中石油还与澳大利亚燃气厂商Arrow Energy公司达成协议,双方将联手在新疆开采煤层气。
此前享有煤层气领域对外合作垄断地位的一直是中联公司。值得注意的是,中石油集团的上市公司——中国石油曾持有中联公司50%股份。但国务院国资委于2008年3月决定对中联公司股权进行调整,同意将中国石油所持中联公司50%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给中煤集团,同时,中联公司部分区块和资产有偿转让给中石油。
“在股权调整后,中石油更可以在煤层气领域放手开拓,而这块业务的增长潜力一直为外界所看好。”上述业内人士说。
就在上月底举行的2010年中石油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石油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宣布将重点发展与主营业务相近的煤层气、燃料乙醇和油砂等新能源。
为了减轻对煤炭和原油的依赖,我国加大开发煤层气力度。去年底,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煤层气探明储量达1,700亿立方米,较2005年高出70%。我国目前煤层气年产能达25亿立方米,实际年产量为7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