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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2010-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10-007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日前本公司陆续收到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海集团)发来的《公函》和转发的《通知》,对涉及相关事项的或有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次风险提示基本情况

      2010年2月24日本公司收到天海集团《关于解决天光、天明、天富三条船舶历史遗留问题进展情况的函》,函中表示“天海集团未能按照MOA第三条款之规定支付挪威方购船款,挪威方依据MOA第13条内容,决定取消MOA,同时挪威方将保留MOA项下的所有权利。”

      本公司收到上述函后,立即复函天海集团,表示“为我公司能够全面了解此事,要求天海集团将挪威方通知原稿等资料提供我公司,以便可以发挥我公司所能,对相关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

      其后我公司收到天海集团转发的挪威方通知资料,通知表示“由于天海集团未能按照MOA中的条款规定支付购船款,卖方(即挪威船东)取消备忘录,并保留所有权利。”

      2010年3月5日,本公司收到天海集团《关于挪威船东最终取消天光、天明、天富三条船舶履约协议情况的通知函》,主要内容包括“天海集团于2010年2月21日至3月2日连续向挪威船东发出4封函件,希望挪威船东消除误解,避免发生法律风险。但是挪威船东于3月3日再次回函并正式拒绝了天海集团的要求和意见,全面推翻在前一阶段由挪威船东自己提出的解决方案,明确提出撤销MOA等协议、重启司法仲裁以及全面提出索赔的意见”。

      二、本次风险提示起因及当事人的情况

      本公司于2009年7月23日发布编号为临2009-036的提示性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主要内容如下:“我公司曾经于1999年11月与挪威船东签署十年期限的光船租赁协议,协议主要内容约定我公司为SKY LIGHT/SKY BRIGHT/SKY TREASURE(即“天光/天明/天富”,下称三条船舶)的光船租赁使用人。根据近期海运市场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我公司于北京时间2009年7月7日12:00将三条船舶在天津港锚地分别交还给挪威船东,同时挪威船东已经签署接收三条船舶的确认文件。我公司声明自北京时间2009年7月7日12:00起,我公司已经不再是三条船舶的管理公司,同时不再承担相关船舶管理公司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同时我公司预计尚不排除三条船舶交接后可能引发的诉讼风险。”

      其后本公司收到天海集团转发的其与挪威船东签署的和解协议,其中7.3条款表示:挪威船东保证到2009年11月20日立即暂停有关诉讼程序。

      三、本此风险提示具体说明

      根据天海集团转发的有关公函和通知,本公司预计无法排除引发挪威船东启动国际诉讼或仲裁的可能。目前本公司预计或有诉讼或仲裁涉及总金额约为1000万美元左右,主要包括“天海集团未能按照MOA第三条款之规定支付挪威船东购船款”和本公司退租船舶等事项。

      如收到相关诉讼或仲裁的相关资料,公司将及时公告案情的进展情况。公司将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