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3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人,参加会议8人。本次董事会于2010年3月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工业园项目常温立体库系统及包材传输设备招标中标结果的议案》;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招投标及多轮磋商,综合比较各家投标公司的综合实力、类似工业园大型工程业绩、投标方案、投标价格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最终确定:公司工业园项目常温立体库系统及包材传输设备供应的中标公司为德国德马泰克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理层与德国德马泰克公司签署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市东风农工商公司(简称“东风农工商”)及北京市南郊农场(简称“南郊农场”)以现金方式共同对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三元德宏”)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中:本公司增资800万元,东风农工商增资2040万元,南郊农场增资1160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三元德宏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仍为:本公司出资20%,东风农工商出资51%,南郊农场出资29%。详情请参阅公司2010-004号《关于对参股公司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集团”)全资持有东风农工商与南郊农场,因此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张福平先生、范学珊先生、钮立平先生、徐建忠先生、常玲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 票,回避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三元与绿荷牧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
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元种业”)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名称已经工商局预核准,为河北绿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绿荷牧业”)。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全资子公司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河北三元”)与绿荷牧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河北三元向绿荷牧业出租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39号的面积约20平方米的房屋1间,作为绿荷牧业初期办理注册登记的办公室。租赁期限自201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租金每年人民币伍仟元。详情请参阅公司2010-005号《关于河北三元与绿荷牧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元种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首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绿荷牧业为三元种业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张福平先生、范学珊先生、钮立平先生、徐建忠先生、常玲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 票,回避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解菲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并决定聘任张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时,董事会对解菲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张娜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
张娜,女,汉族,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证券部。2008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证明。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82411798 传真:010-82413213
E-mail:zhengquanbu@sanyuan.com.cn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8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北京三元德宏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协商,本公司、北京市东风农工商公司(简称“东风农工商”)、北京市南郊农场(简称“南郊农场”)就增资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三元德宏”)事宜于2010年3月8日在北京达成一致,三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共同对三元德宏进行同比例增资。
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集团”)全资持有东风农工商与南郊农场,因此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福平先生、范学珊先生、钮立平先生、徐建忠先生、常玲女士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东风农工商注册资本27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风路,法定代表人尹跃进,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包括:组织管理并为所属企业服务。东风农工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首农集团全资持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南郊农场注册资本3574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旧宫西路15号,法定代表人管建国,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包括:种植粮食作物;水产养殖;销售化工、建筑材料;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含出租)。南郊农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首农集团全资持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元德宏于2005年11月28日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旧宫东街59号,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本次增资前,三元德宏各股东出资比例为:本公司出资20%,东风农工商出资51%,南郊农场出资29%。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经三方协商,同意对三元德宏进行同比例增资,三元德宏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各股东增资前后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本公司原出资200万元,增资后的出资为1000万元,增资后的出资比例为20%;
东风农工商原出资510万元,增资后的出资为2550万元,增资后的出资比例为51%;
南郊农场原出资290万元,增资后的出资为1450万元,增资后的出资比例为29%。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三元德宏的业务发展,对公司的现金流影响不大,也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做了详细的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对三元德宏增资有利于三元德宏的业务发展,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交易严格按照市场商业规则运作,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三元德宏关于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8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三元与绿荷牧业签署
《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元种业”)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名称已经工商局预核准,为河北绿荷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绿荷牧业”)。根据工商局要求,绿荷牧业申请登记注册的材料中,需包含能够证明其注册地址的文件。2010年3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河北三元”)与绿荷牧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河北三元向绿荷牧业出租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39号的房屋1间,作为绿荷牧业初期办理注册登记的办公室。
三元种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绿荷牧业为三元种业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三元与绿荷牧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福平先生、范学珊先生、钮立平先生、徐建忠先生、常玲女士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关联方介绍
绿荷牧业暂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向工商局申报的注册信息为: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39号,法定代表人王焕钧,经营范围包括:饲料销售、奶牛养殖技术咨询服务等。绿荷牧业为三元种业的全资子公司,三元种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首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0年3月8日,河北三元与绿荷牧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河北三元向绿荷牧业出租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39号的面积约20平方米的房屋1间,租赁期限自201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租金每年人民币伍仟元,每年5月1日前绿荷牧业向河北三元支付该年度租金。本合同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其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后
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关联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并且与关联方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做了详细的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是公允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决策程序和签署行为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河北三元与绿荷牧业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