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临2010-004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4.93亿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8亿元人民币
● 本次未有反担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8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09年4月30日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1月4日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两份《保证合同》(编号85901200900001770、编号85901200900001771),本公司为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2009年11月11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的两份借款合同(编号:85101200900000879、编号85101200900000878)项下经营性物业抵押借款2亿元人民币和2.93亿元人民币分别提供保证。
经 2007 年12 月17 日本公司2007 年度第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8 年11 月27 日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银行”)、大商集团签署《人民币借款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大商集团2008 年11 月27日与大连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xd200811270019)项下借款1.6 亿元人民币提供保证,上述借款于2009年11月26日到期,保证期间为2009年11月26日至2011年11月26日。2009年11月26日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大连银行、大商集团签订展期协议书(编号:DLLY200911180016),将上述人民币借款展期到2010年2月26日,保证期间相应展期到2012年2月26日。(详见2009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0年1月4日,大商集团将上述1.6亿元借款全部还清,本公司相应保证责任解除。
至此,本公司累计为大商集团担保8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8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法定代表人:牛钢
注 册 资 本:18,855.8万元
经 营 范 围:国有资产经营(按国家专项规定办理);商业贸易、物资供销(专控商品按国家规定办理)、仓储;场地租赁、柜台租赁;物业管理等。
信 用 等 级:AA-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字[2009]第J1287号审计报告,截止2008年12月31日,大商集团总资产127.51亿元,净资产39.82亿元,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215.89亿元,利润总额4.72亿元,净利润2.60亿元。
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8.80%股权,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农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85901200900001770)主要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2019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0日。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农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85901200900001771)主要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2.93亿元整。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2019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0日。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为大商集团担保事项时,认为大商集团已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应在对等条件下,为大商集团提供8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2009年4月30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充分了解大商集团的资信状况和销售盈利实力,毫不怀疑大商集团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本公司为大商集团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不存在利益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累计为大商集团担保8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8亿元人民币。未有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
1、《保证合同》;
2、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3、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
5、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