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饰”报表并非事实 中粮地产澄清相关报道
2010-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彭超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彭超 ○编辑 裘海亮
针对某媒体3月8日刊登题为“中粮地产被指造假:3年沦落末流 回报率低如债券”的文章,中粮地产发公告进行了澄清,认为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盈利能力,并无“粉饰”报表及“水分”的现象存在。
该媒体在报道中称,中粮地产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不匹配,公司盈利质量和现金资产质量也比较差。
公司表示,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的资金量较大,开发周期较长,因此前期会有较多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出,而后期会有较多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在加大房地产开发投入而现金流入滞后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阶段性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以及经营性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不匹配的情况。
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中粮地产副总经理、董秘厉辉认为,较大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出,主要反映了公司当年加大了房地产项目获取与开发的力度,但不能据此推断公司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处于较差的水平。实际上,公司很多住宅地产项目销售状况良好。
另外,该媒体报道称,中粮地产所得税与利润总额比例不匹配,公司“盈利数字存在巨大水分”。
厉辉就此表示:“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比例,不能完全客观反映一个公司的税负水平” 。他解释称,虽然公司住宅地产开发项目分布全国各地,但目前主要经营项目仍集中在深圳地区。2007年及以前深圳地区项目所得税率享受15%的优惠税率,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深圳地区项目企业所得税率将在2008年至2012年的五年期间逐步过渡到25%,因此公司整体税负水平在以前年度本就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另外,近年来公司的利润总额中还有来自于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产生的收益,这些收益虽计入公司利润总额,但无需再重复计缴企业所得税。再者,税法与会计处理的一些差异,也会导致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比例出现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