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表决方式)决议暨召开201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B股 编号:临 2010—004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决议暨召开201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 年3月1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提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3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东安路8号(上海青松城四楼香山厅)
●股权登记日:2010 年3月23日
●会议方式:现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兹订于2010 年3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东安路8号(上海青松城四楼香山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临时增加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重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投资估算总金额至已经签署的各类合同总金额131589万元的议案》:
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重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竹园工程”)已经签署各类合同合计总额为131,589万元,已超过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120,393万元。为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法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风险,同时也为竹园工程顺利竣工及维护社会稳定,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议在竹园工程超投资估算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之前,依据已经签定的合同总金额,临时增加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重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投资估算总金额至已经签署的各类合同总金额131,589万元,以解决当前紧迫的工程款支付压力和日益严峻的维稳形势。最终工程实际总投资金额将根据规定由工程竣工审计确定,污水处理费价格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复的本项目投资额再做相应调整。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时作如下风险提示:
如果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重大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签署的各类合同总金额131589万元今后未全部获得上海市发改委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则差额部分存在不能相应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导致该部分投资没有回报并直接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届时公司将及时向广大投资者进行公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0年3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3月12日),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家汇路555号(广发银行大厦10楼D座)
3、登记时间
2010年3月23日(星期二) (9:00-16:3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3901001 传真:(021)63901007
联系人:仲辉 高焱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55号(广发银行大厦10楼D座)
邮政编码:200023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通知所列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