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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融资融券信用风险
    券业呼吁共享征信系统
    2010-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雪 ○编辑 朱绍勇

      ⊙记者 张雪 ○编辑 朱绍勇

      

      征信系统的建立,是证券公司控制融资融券业务信用风险的关键环节。不少券商呼吁,能否联合其他金融监管部门,使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能够共享银行系统的征信系统。有学者也建议,应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整合各个金融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这对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据记者了解,监管层对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方面,主要有13点要求,征信系统就在其中,要求券商建立融资融券业务客户黑名单沟通机制,逐步建立行业征信系统。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办理客户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客户的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尚可以通过券商自己的交易系统获得,但是收集客户的信用记录以及财产与收入状况仍存在一些难度,仅靠证券交易记录和证券账户信息时远远不够,我们很难了解证券资产占客户总资产的比例”,一位券商融资融券部负责人介绍,目前证券公司在收集客户的信用记录以及财产与收入状况时,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方面让客户向银行提取自己的个人信用信息,然后递交给证券公司;另一方面,如果客户没有时间,证券公司可携客户的委托书向银行提取信用信息。“工作量非常大,而且还是难以对一个客户的信用进行全面了解”,上述负责人表示,证券公司首先要建立对客户的授信评级体系及风险监控系统,并要对客户进行授信审核,而对于银行来说,已有完善的制度与评级体系,同时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果证券公司可以就此方面与银行进行授信合作,借助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直接查阅客户的历史信用记录,可以更好地控制风险。

      记者采访的不少券商也表达了同样的愿望。一位券商人士介绍,目前有不少证券公司已经开始与其三方存管合作的商业银行或其他业务合作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期望能在合作中将客户信用进行一定共享。“即使券商自己和商业银行实现一定合作,但效果仍不理想,如果各监管层能达成共识,允许证券公司可以共享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信用信息就最好了。”另一位券商融资融券部负责人感叹。

      有学者也建议,随着共享信用信息需求的增加,应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整合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个金融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这对防范跨部门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记者采访的一位银行人士表示,资源共享存在难度。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客户的信用记录,但征信系统目前只限于银行内部,不向外界开放。而且,即便是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查询,也需要付出一定成本。此外,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不均衡,也制约了信息共享。由于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差距较大,目前除人民银行建立了较完善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外,其他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仍在建设阶段,短时间内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