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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证券融资融券验收结束 核查报告将上报证监会
    2010-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刘玉凤

      侯外林:一线监管对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应做好四项工作

      ⊙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刘玉凤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昨日透露,对广发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检查工作昨天结束,相关报告很快就会出台并报证监会,待证监会批准后,广发证券才能获得试点资格。

      “我们对广发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方案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对风险进行了梳理,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检查工作组由证监局会同交易所和登记公司专家组织,对业务试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客户的适当性管理、业务流程、技术系统的准备和合规、内控风险管理情况。”侯外林介绍说,上周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11家券商进行了业务试点方案的评审,评审结果已经下发。

      针对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等创新,侯外林表示,作为一线监管机构,既要看到创新的积极影响,也要充分评估可能的风险。对创新业务,广东局认为,首先应建立跨市场监管机制,督促各监管条线互通信息,消除监管盲点。其次,应严把准入关。对照创新业务准入的原则,切实做好业务准入和现场检查,督促经营机构建立业务规章,完善流程。再次,要强化持续监管,健全市场监控和风险管理机制,保证创新业务平稳运行。最后,要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工作。

      侯外林还介绍了广东局成为证监会下放行政处罚权试点单位的有关情况。“目前的共识大概是,相关派出机构自立的案件,归派出机构自己审理。自立案件中案情复杂、牵涉面广的案件,我们感觉还是证监会处罚委审理较为适当。”侯外林说,目前广东局已经研究制定了行政处罚工作实施细则和听证规程等必备制度并上报证监会处罚委审核。同时,明确了法制工作处具体负责案件审理和听证工作,并配备4名具有丰富稽查和监管经验的公职律师和注册会计师承担具体工作。

      对于后备上市资源,侯外林介绍说,目前广东局辖区已申请辅导备案或有计划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为100家左右,主板和中小板也有100家左右。其中,已正式辅导备案的91家,包括主板3家,中小板、创业板88家。

      侯外林同时建议,通过储架发行和存量发行来解决超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