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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连海:积极探索区域融资
    2010-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衡道庆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证监局局长江连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应加快发展场外市场,积极探索区域融资,而与之配套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也有望在今年提上议事日程。

      江连海告诉记者,根据证监会今年的工作安排,将制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的具体方案,也就是把中关村新三板系统扩展到全国高新技术开发区,同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发展场外市场。

      “目前能够通过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进行股权融资的企业毕竟是少数,即使发展到3000家、5000家,与上规模的企业总数将近10万户相比也仍是少数,90%以上的企业都很难通过交易所市场融资。为了解决这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除了交易所途径外,发展场外市场非常重要,也势在必行。”他说。

      对于如何建立场外交易市场,江连海表示,可以建立三级协同监管体系,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监管制度和办法,各个地方不能各自为政。由证监会负责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然后可以责成派出机构进行监管,最后由地方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有分工,有合作。证监会也可以和地方政府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内容包括挂牌规模、区域、挂牌标准、交易规则、出现违规如何处罚等。

      据江连海透露,证监会已经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和起草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其中将涉及场外交易,预计今年可能讨论出台。

      谈到场外交易市场建立后如何让企业实现资金筹措的问题,江连海表示,可以积极探索区域融资。“一些小的优质企业已经存续几年,有项目、有人员,但是缺乏资金,到银行贷款有很多制约条件,对这样的企业,经过审核之后,可以考虑设立一定门槛和条件,在地方平台向看好公司前景的企业职工、当地市民、企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江连海坦言,上述企业风险可能比较大,不适宜在全国发行,区域性融资透明度较高,在当地,投资人可以直接到企业进行调研,进行监督,同时风险自担。

      对于区域性融资的审批权限,江连海认为,如果要证监会统一管理,限于监管资源有限可能无法完全覆盖,完全放到地方又可能出现混乱,“所以只能由证监会和地方政府联合监管。”江连海说,在试点初期,地方区域融资平台的范围不一定很大,数量也不一定很多,要稳步推进,先试点后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