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股票简称:A股 大江股份 编号:临2010-003
B股 900919 B股 大江B股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房产”)将其所持有上海汉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地置业”)100%股权以评估价为依据转让给自然人吴永根和张永明,其中:将汉地置业51%股权以人民币2070.02万元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吴永根,将汉地置业49%股权以人民币1988.85万元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张永明。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58.87万元。大江房产已于协议签署当日收到受让方吴永根和张永明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是盘活存量闲置资产,增加现金流,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没有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产生投资收益2258万元(未经审计)。
一、交易概述
2010年3月1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江房产和自然人吴永根、张永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大江房产将将其所持有汉地置业100%股权以评估价格人民币4058.87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吴永根和张永明,其中:将汉地置业51%股权以人民币2070.02万元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吴永根,将汉地置业49%股权以人民币1988.85万元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张永明。大江房产已于协议签署当日收到受让方吴永根和张永明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上海汉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0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2271009691;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松江区北松公路华长路口;法定代表人为臧舜;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期限为2005年3月10日至2045年3月9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仓储(除危险品),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绿化养护,拆房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五金配件生产和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截止2008年12月31 日,汉地置业资产总额2372.72万元,负债总额581.32万元,净资产 1791.4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汉地置业截止2009年9月30日的整体资产进行了审计[信会师报字(2009)第24402号]和评估[沪万隆评报字(2009)第159号]。汉地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23,002,458.85元。具体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 帐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23,618,917.85 | 29,117,861.95 | 5,195,515.57 | 21.72 |
固定资产 | 2,878.50 | 1,364.00 | -1,514.50 | -52.61 |
资产合计 | 23,621,796.35 | 29,119,225.95 | 5,194,001.07 | 21.71 |
流动负债 | 5,813,338.57 | 6,116,767.10 | ||
净资产 | 17,808,457.78 | 23,002,458.85 | 5,194,001.07 | 29.17 |
汉地置业所属的主要资产为存货科目下核算的松江CD-05-031号地块,调整后账面原值1210.39万元,调整后账面净值1210.39万元。该地块于2006年4月28日由汉地置业与上海市松江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取得50年工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汉地置业于2006年7月12日取得《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松字(2006)第015246号)。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35,294.00平方米,为上海市八类工业用地。截止出售日,汉地置业未对该土地进行开发建设。
汉地置业近三年无生产经营活动。
3、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不存在为汉地置业提供担保或委托汉地置业理财等情况;汉地置业也不存在占用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三、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各方:
转让方:大江房产。
受让方:自然人吴永根和张永明。
2、签署日期:2010年3月10日 。
3、股权转让价格:
大江房产将其所持有汉地置业100%股权以评估价格人民币4058.87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吴永根和张永明,其中:将汉地置业51%股权以人民币2070.02万元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吴永根,将汉地置业49%股权以人民币1988.85万元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张永明。
4、定价政策:本次交易价格根据评估值,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5、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
按照协议约定,大江房产已于协议签署当日(2010年3月10日)收到受让方吴永根和张永明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6、股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清偿:
按照协议约定,大江房产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已清偿其欠汉地置业的债务人民币760.86万元。
四、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汉地置业股权,目的是盘活存量闲置资产,增加现金流。本次转让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没有影响。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产生投资收益2258万元(未经审计)。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大江房产股东书面决定;
3、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09)第24402号];
4、评估报告[沪万隆评报字(2009)第159号]。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