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0-013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 |||
2 | 关于卢少辉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 |||
3 | 关于提名曹鸿波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3月12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锦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张锦珠女士代行总经理职权的议案》
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总经理曹立明先生短期外出学习,在此期间,由公司董事长张锦珠女士代行公司总经理之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向其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7000万元,以满足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需要,贷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6.372%。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8000万元,以满足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需要,贷款期限为两年,年利率为6.48%。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新乡市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4470万元,以满足新乡市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需要,贷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6.372%。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300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三年,年租赁利率为8%(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4%上浮48%)。租赁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出租人将对租赁利率作出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理此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该担保行为无任何附加条件。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此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会议具体内容为:
(一)会议时间:2010年3月29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梅江蓝水园24号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卢少辉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曹鸿波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3月22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 :2010年3月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梅江蓝水园24号楼公司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宁
联系电话:022-88388166
传 真:022-883880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1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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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 托 人 签 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