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公告
2010-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10-018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何述金于2008年,就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怀民一再终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的“邱友香等25人诉湖南安江塑料厂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及我公司、何述金为第三人,要求确认会员资格、财产分割一案”(2007年3月9日公告于《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申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对上述案件进行了重新审判,于2009年4月23日作出了(2009)湘高法民再终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
因本公司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湘高法民再终字30号民事判决,且为最大限度维护我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还原事实真相, 2010年1月11日我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公告于2010年2月3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3月1日下发的(2010)民再申字第00028号《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通知书》。现最高人民法院已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后续案件进展,本公司将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2010)民再申字第00028号《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通知书》。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