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经编锁定盈利补偿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邱江
重组方案两度闯关终获放行的宏达经编,抛出“双保险”的利润补偿方案。公司今日披露的两份盈利补偿补充协议显示,若置入资产盈利未达预测,将有现金和股份补偿“两手准备”。
今年2月24日,宏达经编重组方案获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通过。公司拟以8.27元/股的价格,向自然人毛志林、李宏等6人发行不超过4400万股,购买后者持有的B超设备生产商威尔德医疗电子公司100%股权。
今日披露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显示,威尔德2010年、2011年、2012年预测盈利数分别为3759.28万元、3939.87万元和4884.69万元,期间若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利润数未达到预测数,其差额将由毛志林等6名认购方在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
除上述现金方案外,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之三另作约定,若认购方未能按期补足现金,公司将按照需补偿的金额锁定认购方所持的相应股份,在股份锁定后60日内,公司将就该部分股票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若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以总价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锁定的股份;若未通过,该部分股份将赠与公司其他股东。
与多数重组方案以现金补足或股份补偿相比,宏达经编的“两手准备”显得较为特别。原因之一或许是,公司本次定向增发的对象为6名自然人,其资金实力难有保障。而更重要的原因,或是由于监管部门的要求。
回看重组历程,宏达经编去年5月公布重组预案,10月,该重组方案遭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否决。方案被否后,公司即对盈利补偿协议内容作出调整,其中,原本约定的“如国家颁布新的宏观调控政策或者相应的产业限制等政策性的变动,对威尔德的利润造成影响,公司与认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或减免认购方的补偿责任”一条被删除。
据此分析,宏达经编重组方案首度遭否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盈利补偿方案存有瑕疵。在此背景下,公司进而对盈利补偿方案施以“双保险”,也就不足为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