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基金直销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及补充身份证件有效期信息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保障投资人权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全面展开基金直销客户风险测评工作。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联合颁发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也提示基金直销客户及时联系我公司补充身份证件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对于至今尚未进行风险测评的基金直销客户,在您完成风险测评之前,我们将暂不受理您的交易。请及时联系您的客户经理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直接开通电子交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免影响您的基金交易。对于已经进行了风险测评的基金直销客户,如果您的风险偏好发生了变化,请联系我公司重新进行风险测评。
对于尚未补充身份证件有效期信息的基金直销客户,我们也提示您尽快补充身份证件有效期,以免影响您未来的基金交易。同时,如果您的其它个人信息发生了变更,也请尽快联系我公司进行修改。
有任何疑问,欢迎垂询我公司客服热线021-38789998(贵宾理财客户也可直接致电您的客户经理)。感谢您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5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通过山西证券开办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10年3月17日起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推出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540006)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除非另行公告,申购费率适用于基金正常申购费率。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基金公告。
三、办理场所
自2010年3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山西证券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山西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山西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山西证券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为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
六、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山西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山西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七、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到山西证券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本业务不受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山西证券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山西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及变更事项遵循山西证券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山西证券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山西证券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十一、业务咨询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网址:www.hsbcjt.cn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