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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简单依据贸易条件决定贸易结构
    2010-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华民

      在认定什么样的贸易政策是有效的时候,我们不仅需要考虑贸易条件这个参数,还要同时考虑企业利润和就业增长,只要企业利润是增加的,社会就业总量是增长的,那么即使贸易条件有所恶化也不应成为改变既定贸易政策的理由。

      ⊙华民

      

      近年来,关于中国贸易条件趋于恶化的看法正在影响着中国贸易政策的选择。为此,我们需要对中国进出口商品价格形成的机理加以分析,以便为制定正确的贸易政策找到理论根据。

      一般而言,一个国家出口商品的价格主要是由以下几种因素决定的:

      一是本国的要素禀赋,包括一国所拥有的劳动、资本与知识等要素的存量。由于这些要素的生产率不等,所以用不同的生产要素生产的商品的出口价格也就会不同。

      二是规模经济,即由大规模生产造成的成本下降。大规模生产可以摊薄企业固定资产在单个产品上的成本加价,从而可以在不影响企业利润的前提下降低企业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三是市场交易成本。国际贸易中的交易成本主要由以下因素所决定:由距离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信息不完全产生的搜寻成本、由市场发展成熟度决定的销售或者渠道成本、以及由制度因素决定的贸易成本(比如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等)。

      一个国家进口商品的价格则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一是人均收入水平。当国家间收入水平存在国民差异时,高收入的国家就会倾向于进口高价格的高品质商品,反之便相反;二是国内收入分配的结构,即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的差异;三是进口商品的市场结构,即进口商品的市场在结构上是属于自由竞争的、从而是可以讨价还价的,还是卖方垄断或买方垄断的。

      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与垄断的市场结构之差别就在于谁拥有市场力量。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市场力量对于所有的市场参与者来说是均衡、随机分配的。但是在垄断的市场结构中,假如是卖方垄断,那么市场力量(也就是定价权)就将归卖方所控制,假如是买方垄断,那么市场力量就将归买方所控制。

      在给出一般性的解释以后,我们有必要进一步讨论低收入发展中或者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出口商品的价格是如何决定的。对于那些主要使用劳动要素生产的商品来说,其出口价格必然是低的,这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

      第一,劳动要素几乎具有完全可替代的性质,与此同时,劳动要素密集部门生产的产品通常又都具有自由竞争的特点,所以在国际竞争的压力下,其出口价格缺乏上涨空间。

      第二,在低收入发展中国家的人口比例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今天,劳动要素密集产品的供给总量大大超过国际市场的实际需求,从而导致劳动要素密集产品的出口价格具有向下的压力。

      第三,由于劳动要素密集产业的附加值较低,既没有资本密集产业的折旧效应,也没有知识要素密集产业的创意效应,所以其出口价格要低于资本要素密集和知识要素密集的产业是不难理解的。

      与劳动要素密集部门生产的出口产品不同,资本要素与知识要素密集部门生产的出口产品通常会有较高的定价,其原因就在于使用这两种要素生产的产品大都属于差别产品,从而产品的替代率较低,内生的定价能力较强。

      即便如此,使用以上两种要素生产的产品也会经常按照远比人们想像的要低得多的价格出口到国际市场,导致这种局面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资本和知识要素密集的生产部门通常具有报酬递增的规模经济,此外就是因为伴随着贸易自由化而来的贸易交易成本的下降。

      最后,人们在观察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或者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部门时,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现象是,有许多出口商品的价格甚至会比其在国内销售的价格还要低,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的非对称性。

      这种非对称性对于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来说表现的特别显著,即作为出口目的地的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市场比较成熟,销售渠道畅通且成本很低,商品流转速度又快,而作为出口国的发展中国家市场则不够成熟,结果是销售渠道不畅、销售成本极高、商品流转速度极慢。以上差别必将导致销售和贸易成本上的巨大差别,从而使得在发达工业化国家销售的产品的价格可以大大低于出口国国内的销售价格。

      接下来再来讨论的是发展中低收入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进口商品的价格又是如何决定的问题。

      如前所述,一个国家进口商品的价格首先取决于它的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收入水平高的国家通常进口商品的质量也比较高,而高质量商品的价格相对来说也就是比较高的。毫无疑问,低收入发展中国家、包括大部分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偏低,因此这类国家进口商品的平均价格必定是偏低的。

      其次,进口商品的价格还与国家内部的收入分配结构有关。假如一个国家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而其总人口又十分巨大,那么由于高收入者绝对数量规模可观,就有能力消费来自于发达国家的高端产品,从而进口商品的价格也就会较高。

      与发达工业化国家相比,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在国内收入分配上通常都具有差距较大的特点。正是这样特点,决定了发展中国家的进口结构并不是单一的,只要这类国家的经济增长被启动了,那么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口就会进口高价商品,从而会出现一种二元的进口结构。

      最后,在某些资本品、特别是资源品市场中,由于市场处于卖方垄断的结构下,因此作为资源消耗大国的发展中、特别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尽管其需求量非常之大,但却未必能够获得定价权,相反,很可能成为垄断卖价的接受者,而不是定价者。

      根据以上几点分析,我们显然不能简单地依据宏观上所观察到的贸易条件来判断中国的贸易政策是否出错,而是要看禀赋、收入,以及市场结构。禀赋决定出口供给是否具有竞争力,收入决定进口商品的结构及其价格,而市场结构则决定着谁在市场竞争中拥有实际的定价权。据此,我们可以得到的什么样的政策结论呢?

      第一,从中国的禀赋出发,中国应当优先发展劳动要素密集的产业,否则劳动力市场就将无法出清,社会总的福利水平就会因为失业率的上升而大大下降。

      第二,考虑到全球劳动要素大量过剩的事实,为保持中国劳动要素密集产业的出口竞争力,中国不应对劳动市场进行不恰当的管制与干预,特别是不应当对工资水平过多干预,因为工资率的变化取决于人均生产率的提高和过剩劳动的消失,前者与劳动者的人力资本之多少相关,后者则与人口数量相关,政策本身并不能改变由以上禀赋所决定的工资水平。

      因此,正确的政策干预应当是控制人口增长、发展教育、加快经济增长的速度。欧洲企业竞争力的下降,以及日本企业与韩国企业的大量外逃,在很大的程度上都与政府对劳动市场的不恰当干预与管制有关(当然也与本币汇率高估有关),比如欧洲对劳动者提供了过高的福利,欧洲与韩国都有强大的工会,日本则长期推行企业员工终身雇佣的制度。

      相反,中国在最近30年内之所以会成为世界工厂,就是因为中国始终保持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资水平和一个富有弹性的劳动力市场。因此,为支持中国的出口,保持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我们仍然需要采取灵活的、富有弹性的工资政策和劳动政策,政府对劳动市场的干预最好控制在提供劳动培训、就业信息、以及根据经济增长确定合理的最低工资水平等范围之内;

      第三,中国出口商品价格的下降并不一定等于出口倾销,因为只要存在企业的利润约束,一个商品的价格出现持续下降的趋势必定是因为它存在报酬递增的规模经济。假如发生了出口商品的报价低于国内市场的报价,那么很可能是因为国内市场不够成熟,从而其在国内销售的成本可能要远远高于在国际销售的贸易成本所致。所以,政策制定者没有必要去限制这样的产品出口。

      当中国的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下不得不以低价参与国际竞争时,只要其所创造的就业机会远远超过政府的补贴成本,那么政策制定者就应当根据社会福利效应的大小,来决定给予这样的出口产品已多大程度的补贴,而不是采取相反的限制出口政策;

      第四,进口商品价格的提高并不一定是坏事,因为这很有可能是由于本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造成的。但是,近几十年来,随着以中国为首的一大批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崛起,资源品的价格却因为其独特的供求关系与市场结构而呈现出不断上涨的趋势。

      资源品价格之所以会出现快速的上涨,首先是因为资源的存量是有限的。因此只要走上工业化发展的道路的国家与人口数量越是庞大,那么其供求关系就将越是趋于恶化,从而资源品的价格也就越是会趋于上涨。

      其次是因为资源品在地理上的分布是不平衡的。于是那些拥有巨大规模资源储量的国家就很容易地获得了市场垄断权,资源品市场也就随之成为典型的卖方垄断市场,结果全球资源品的定价权自然就会转移到作为垄断者的卖方手中。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买方用任何方式给出增加购买数量的信号,比如增加购买订单,或者采取本币升值的做法等,都将导致卖方提升出售价格的反应,从而会导致资源品的价格越走越高。

      由此可以得到的政策结论是:可以放宽对于高品质、从而也就是高价格商品的进口,采取这样的政策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好处:从需求角度来讲可以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与消费品位;从供给角度来讲可以增强干中学效应;从宏观经济上讲有助于减少贸易顺差与国际收支持续黑字的压力。

      但是,对于资源品的进口就不能采取这样的政策措施,而是需要更加灵活与审慎的政策。具体说来是,在中国不具有资源品定价权的国际市场中,不要采取政府采购的做法,而是应当由企业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自主地选择交易对手、分散购买,这样就可以通过分离均衡的方法来降低资源品的进口价格。但是,为了确保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口资源品,除了资源品的采购活动必须是以企业为主的这一必要条件之外,我们还需要加上一个充分条件,那就是需要政府采取稳定汇率的做法来加以配合。

      如前所述,在资源品市场基本属于卖方垄断市场的情况下,进口国最好是不向资源品出口国发出任何可能刺激其提升价格的信号,除了以上所说的政府采购之外,最为重要的刺激信号当然就是本币升值了。因此,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可能是控制资源品进口上涨最为重要的政策选项。

      最后,从理论上讲,为了降低资源品进口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我们还可以通过对世界主要资源品生产商进行股权投资的方法来对冲这样的风险。但是,要实现这样的风险对冲,对外投资的主体就不能是政府(包括有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而应当是具有独立产权、能够按照市场法则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民营企业,因为政府的行为逻辑与市场的逻辑经常是会有冲突的。

      第五,以上的分析还告诉我们,在认定什么样的贸易政策是有效的时候,我们不仅需要考虑贸易条件这个参数,还要同时考虑企业利润和就业增长,只要企业利润是增加的,社会就业总量是增长的,那么即使贸易条件有所恶化也不应成为改变既定贸易政策的理由。

      (作者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