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新育
欧洲货币正在外汇市场上挣扎求生,无论是欧元还是英镑都未能幸免。欧元兑美元汇率在最近3个月里已下跌近10%,英镑则在一个月里就下跌了4.5%,今年以来跌幅8%。原因何在?欧洲各国经济基本面的弱势固然是决定性因素,但投行和对冲基金之类国际游资对此也“贡献”良多。高盛在希腊危机中扮演的角色已引起了广泛质疑,各类国际投机者纯投机性信用违约掉期(CDS)交易,又给正在苦于应付债务危机和国内动荡局势的希腊火上浇油,将希腊主权国债CDS推上了428个基点的历史巅峰,让希腊即使能成功融资也要付出高昂代价,难怪希腊总理帕潘德里欧将之喻为给邻居的房子买份受益人为自己的火灾保险,然后纵火烧宅。如果仅仅是投机者各自行动,金融市场所遭受的冲击也许还会小一点,问题是《华尔街日报》等媒体刚刚刊发了一批重量级对冲基金密谋串通做空欧元的报道,举凡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SAC资本、鲍尔森公司等大鳄均在其中。
说起来,对冲基金之类高杠杆机构投资者在操纵市场方面可算是前科累累了。虽然很多人以为,指责外国机构投资者操纵市场的多半是新兴市场,但成熟市场监管者对此也不乏抱同感者。1999年3月,澳大利亚联邦储备银行发布《对冲基金、金融稳定与市场一体化》(Hedge Funds,Financial Stability and Market Integrity)报告,就直斥对冲基金通过操纵价格来损害金融市场的稳定性。11年过去了,对冲基金的劣迹与日俱增。此次对他们操纵欧元的指责倘若属实,并不令人惊奇,倘若他们在如此剧烈的市场变动中表现犹如纯洁羔羊,那才真是拍案惊奇呢。
外国机构投资者的操纵行为,本质上可以划分为两类:利用不同金融市场价格之间的联系左右其变动,以及滥用内幕信息或传播虚假信息。不同金融市场价格之间的联系,早已是一种公众知识,到20世纪90年代,借助高杠杆率和金融衍生工具,国际游资主体开始有意识地通过在短期内迅速改变某一市场的价格来促使另一市场价格的相应变动,进而从中牟利。1997年10月至1998年8月,国际游资袭击香港特区的“玩两手”手法(double play),就是利用衍生工具操纵市场的典例。当时外国机构投资者在外汇市场和股票市场同时大规模卖空,在港币联系汇率制度的自动调节机制下,抛售港币使利率大幅度上涨,股市因此大幅下跌,外国投机者牟利甚丰。1998年8月发起第4轮投机攻击时,外国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指数期货合约多达8万张,恒生指数每下跌1000点,收益就高达40亿港元。尽管这些国际游资主体动辄以“市场”为由为他们的投机攻击和掠夺辩解,弗里德曼之辈学者当时也出面严厉指责港府捍卫香港经济的行为,但国际游资对金融市场价格的操纵行为,本质上近似商品市场的垄断行为,因而是无效率的。也正由于以对冲基金为主的投机攻击手法与事后美国的隔岸观火实在太引人注目,才使得有关东亚金融危机的“阴谋论”不胫而走,包括克鲁格曼等不少西方知名经济学家也默认了这一看法。
无论是在成熟市场还是新兴市场,一些成功的国际游资主体确实能掌握更多的私人信息,而且获得这些信息的手段未必完全合法。1988年,索罗斯得知国有的法国兴业银行即将私有化的内幕信息后,与某些法国政界及银行界人士共谋敌意并购该行,他提前从市场买入该银行的部分股份,牟利甚丰。2001年初,巴黎地方法院决定就此案起诉索罗斯等4人(另外3人是法国经济和财政部长贝雷戈瓦的私人顾问团负责人、一位黎巴嫩金融家和一位法国银行家),理由是索罗斯等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用以牟取非法暴利。至于传播虚假信息,对于把持着国际舆论话语权的西方而言,就更是小菜一碟了。
假如说,国际游资在1997年至1998年狙击港币,总体上还是利用当时的港币联系汇率制度的特点“合法”牟利的话;假如说他们2000年至2001年狙击中国电信类股票也还是打法律“擦边球”的话;假如说攫取内幕信息也还是偷偷摸摸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事的话;那么,在新兴市场的一些案例中,某些西方资本外国机构投资者的所作所为,已颇有明目张胆“违法”之嫌。1998年8月21日,香港期货市场临近收市时,突然有8名外资交易员紧密围住交易场,不断叫价压低,代表港府的经纪人紧急上前承接,希望阻止期货指数下跌,8名外资交易员竟组成人墙阻拦外人进场,致使恒生期指从大幅度上扬转为以暴跌400点收盘。
美国司法部等机构已开始调查重量级对冲基金操纵欧元一事,欧洲大陆不少国家政府更是大声疾呼,要求加强对对冲基金等高杠杆机构投资者的监管。问题是,这类高杠杆机构投资者绝大多数集中在美国,且已成了美国打击竞争对手、树立霸主权威的有力工具,山姆大叔会自废武功吗?虽然贪婪的华尔街大鳄们将整个美国拖入危机的能量世人有目共睹,可是在“财政部—华尔街共同体”控制下的美国政府,真的会对他们下手吗?
(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