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
二○一○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0年3月13日9:30分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68号万达索菲特大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蔡荣生独立董事因公出未能出席会议,全权委托刘德权独立董事代其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熠嵩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聘任李吉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从即日起至2013年2月 25日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签订涉及土地租赁、房屋租赁、路政管理经费、公路养护维修四方面的关联协议,合计金额6,663,032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上市有关文件的议案》,包括《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上市公告书》、《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申请书》、《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报告书》。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10年2月28日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委托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二○一○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3日
附:李吉胜先生简历
李吉胜先生:1962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黑龙江省公路四处三队技术员、工程股长,公路四处二队副队长、队长,四处哈同项目部副经理,四处副处长,黑龙江省路桥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省路桥建设集团董事、四公司经理,黑龙江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委员,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分立上市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近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上市申请。本公司股票将待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后上市,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本公司上市相关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