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0-006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 名,董事王振华、吕小平、周中明、徐国平、戚伯明、闵远松和独立董事聂梅生、陈华康和朱伟全部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嘉定新城金郡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新城万嘉”)与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爱建信托”)合作,设立“上海嘉定新城金郡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募集资金用于新城万嘉子公司上海新城创佳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新城创佳”)所属上海嘉定新城金郡项目建设。
1、信托计划资金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其中,公司缴付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认购一般受益权信托单位。信托计划期限为2年。
2、信托计划的融资总成本为12.5%/年。
3、公司与爱建信托签署《优先受益权购买合同》。
4、上海新城万嘉以其持有的上海新城创佳全部股权向信托计划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5、公司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向信托计划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信托计划设立后,爱建信托不介入项目日常经营。
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方式书面表决,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均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