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正懿 ○编辑 全泽源
素以配角登场的创投公司,可否胜任上市公司大股东?本周三上会的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可提供一个样本。预披露材料显示,自2002年设立至今,盈富泰克创投一直是巴莫科技的控股股东。
巴莫科技主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本次拟在中小板发行26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035亿股,计划募集资金3亿元投向锂离子电池新型材料升级扩产及新品投产建设项目。
资料显示,巴莫科技2002年8月由盈富泰克、世纪之舟创投、津能投资、张志国、杨安平合资设立,其中盈富泰克出资1500万元占63.83%的股权,经多轮股权更迭后,持有公司2758.3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35.59%,为第一大股东。
特殊之处在于盈富泰克的“身份”,该公司系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等四家大型电子企业于2000年4月共同设立的创投机构,现有11名股东。格林美、北陆药业、华天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中均显现其身影,但从未控股。
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是否为创投机构并无限制。不过,向来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以上市为最佳退出路径的创投机构,“喧宾夺主”担纲控股股东的股权架构,在现有上市公司案例中颇为罕见。
另一方面,由于盈富泰克股权匀散且无一致行动人,巴莫科技还隐含“无实际控制人风险”。公司坦承,没有实际控制人对公司长远规划的持续稳定存有潜在影响。有鉴于此,盈富泰克、二股东津能投资、除杨安平、汪阳、陈桢外的所有自然人股东均将禁售期统一为36个月,合计限售股份5108.3万股,占65.91%。
盈富泰克所持巴莫科技2758.3万股也藏有玄机。实际上,其中1500万股系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委托给盈富泰克以“创业风险投资”方式对巴莫科技进行的定向投资,其余1258.3万股才是盈富泰克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换而言之,前述1500万股乃盈富泰克受托管理,并不享受收益权和充分的处置权。
根据委托双方约定,对于已投资的项目,盈富泰克应努力按照最佳商业条件运作,并对项目的退出时机进行考察。在退出时机成熟时,经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协商一致后退出。显然,“幕后”股东的进退意愿,又是可能影响巴莫科技股权稳固性的一项“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