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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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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0-006号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0年3月6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8名董事全部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沈雯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654,032,101.38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58,991,700.77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5,899,170.08元,减去分配股东2008年度现金红利71,836,807.90元,加上母公司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393,689,815.87元,母公司实际可分配利润644,945,538.66元;经董事会讨论,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如下分配预案:以2009度末总股本1,436,736,1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31,020,847.4元(含税),余额213,924,691.26元予以结转并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控的自我评估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200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200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郭峰先生回避表决。

      9、关于聘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2009年度,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工作,年度审计费用为107万元,差旅费等其他费用20万元,上述费用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接受审计子公司数量和审计工作业务量支付。

      (2)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2010度,公司拟决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并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本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制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0-009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互保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鉴于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已不持有公司股份,其推荐的刘建刚董事申请辞去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同意刘建刚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对其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公司董事会讨论,拟选举沈臻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召开公司2OO9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10年4月15日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二)会议时间:2010年4月15日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五)参会人员:

      截止2010年4月7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登记日:

      2010年4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2:30至16:00。

      (七)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0年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八)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7楼C座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1)62377118

      联系传真:(021)62377327

      (九)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沈臻先生,男,28岁,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工商管理本科毕业,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10 股票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0-007号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0年3月5日以传真方式与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共有3名监事,3名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由孙宜周监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10 股票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0-008号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扩大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方便、更及时查阅公司的相关披露信息,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对外信息的知悉权,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自2010 年3月18日起,增加《 证券日报》 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

      增加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3 月18 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0-009号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

      ●担保额度:5亿元;截止本次公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29,980万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互保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互保金额为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2%,对本公司当期或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为保证顺利贷款和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决定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建立相互担保关系,提供相应经济担保,并在平等自愿、权责对等的基础上签订《相互提供担保协议书》。

      本协议项下,互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在额度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互保贷款的贷款期限为3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担保期限内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互保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互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之规定。

      本互保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身及其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1,560.20万元,美元1070.665307万元(按1:6.8264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7308.7896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57%,其中,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29,980万元,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80.2万元是外,除上述外其余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2.99%股权,(截止2009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3亿元,注册地点为上海市七莘路1388号,法定代表人为沈雯,主要从事投资控股、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之外)等业务。截止2009年12月31日,紫江集团资产总额31.24亿元,负债总额20.95亿元,其中,贷款总额15.9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14.65亿元、净资产10.29亿元,信用等级为A级。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一年内,公司受让紫江集团所持有的股权金额累计5,096.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7%;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29,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5%。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身及其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1,560.20万元,美元1070.665307万元(按1:6.8264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7308.7896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57%,其中,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29,980万元,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80.2万元是外,除上述外其余均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无逾期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项下,互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在额度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互保贷款的贷款期限为3年,自协议生效日起开始计算,担保期限内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

      在互保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在不超过互保额度的情况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互保事项,授权总经理签署有关协议。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紫江集团签订互保协议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紫江集团资产质量良好,经营稳健;另外,在公司的发展中,长期以来紫江集团一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紫江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3.4亿元。在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中,与紫江集团相互提供担保能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力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时,由于对紫江集团的了解,这种互保关系能大大降低公司与其他公司因相互担保而发生的风险。本互保协议是在双方对等的原则下签订的,在建立互保关系的情况下,向对方提供一定金额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紫江集团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另外,公司还将通过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紫江集团互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鉴于对紫江集团的了解,有利于控制风险,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交易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被担保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协议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