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0-005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3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3月16日上午9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9人,实到8人,董事李晶委托蒙进暹董事行使表决权,在授权委托书中表明了对下列议案的明确意见。会议由董事长徐鸣凤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拟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172,85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建发现代城的议案;
为不断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公司拟租赁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建发现代城地下一层(部分)及地上一至六层,租赁面积约4万多平方米(租赁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及时公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购买物流用地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公司规模及经营业绩呈快速增长态势,按照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现有物流条件已无法满足发展需求。公司拟选地理位置优越、适合公司物流发展的银川市金凤区工业集中区为新物流用地,以解决制约公司发展的配送仓储容量较小的问题。拟购买的土地约150亩左右(购买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及时公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9:30时在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内容: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6)审议公司2010年财务预算报告。
2、参加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10年4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0年4月15日——4月19日
4、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华东街97号。
邮政编码:750004
联系人:陆 燕 李宝生
联系电话:0951-4010058 6071161
传 真:0951-6071161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3月16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表行使各种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表决意见: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0-006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3月16日上午1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 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卫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了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均按照本公司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进行,所有过程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董事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中反映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真实、数据准确。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