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0-007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 :指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冠捷科技”:指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于港交所主板及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现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570,450,000股,相当于冠捷科技最近一次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约24.32%
“中国电子”:指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香港”:指华电有限公司,于香港注册成立,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
“三井”:指MITSUI&CO.,LTD.。在本次冠捷科技的重大事项中,为华电香港的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曾于2010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0-004号),并于2010年3月5日发布了《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提示性公告》(2010-006号),公告中提到有关冠捷科技股份购买协议、新发认购股份、华电香港及三井可能提出强制性有条件现金收购建议等事宜。
日前,冠捷科技就前述事宜的相关后续进展情况又刊发了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一份于2010年1月28日冠捷科技与三井订立的认股协议(以下称“该认股协议”),三井有条件认购合共234,583,614股冠捷科技新发股份(以下称“该股份认购”)。该认股协议之所有前提条件已达成,而该股份认购已于2010年3月16日完成交割。
2、通过该股份认购,三井现持有234,583,614股冠捷股份,相当于冠捷科技最近一次公告日期(2010年3月16日)已发行股本(冠捷科技根据该股份认购而新发股份导致其已发行股本扩大至2,345,836,139股)约10%。因此,按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华电香港的一致行动人三井成为冠捷科技之主要股东。
3、经该股份认购,冠捷科技已发行股本扩大为2,345,836,139股。该股份认购完成交割后,本公司及长城香港仍然分别持有200,000,000股及370,450,000股冠捷股份,股权比例则分别变化为约8.53%及约15.79%(截至冠捷科技最近一次公告日期2010年3月16日)。
4、由于有关全面收购建议之相关文件(简称为综合文件)内之若干交易披露资料仍有待落实,因此华电香港、三井及冠捷科技将共同申请寄发综合文件之期限进一步延迟至2010年3月19日或之前。
有关该股份认购交割的详情,请见http://www.hkexnews.hk/index_c.htm中冠捷科技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