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ST东源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0-007号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周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黄红云先生、副董事长宗书声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傅孝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79,389,0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7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改聘京都天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为人民币三十万元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9,389,09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通过《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9,389,09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芳、王应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