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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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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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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临2010-002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3月5日通知全体董事,定于2010年3月16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办公楼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曾福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09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报告期实现净利润 120,310,774.83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11,782,744.33元,余 108,528,030.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6,970,440.49元,减去2009年度分配股利4500万元,2009年度未分配利润为 430,498,470.99元。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09年度末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送红利4.00元(含税)的分配预案,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结存未分配利润为 340,498,470.99元。

      四、《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关于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检查组对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的整改报告暨公司会计差错及更正追溯调整的议案》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七、《200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九、《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十、《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十一、《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即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专业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37万元人民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认为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真实性和充分性。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鹭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鹭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为2010年1日1日至2012年4月1日止。

      十三、《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湖滨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湖滨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整。期限为2010年1日1日至2012年4月1日止。

      十四、《关于向厦门市商业银行故宫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厦门市商业银行故宫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为2010年1日1日至2012年4月1日止。

      十五、《关于向中信银行厦门白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信银行厦门白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为2010年1日1日至2012年4月1日止。

      十六、《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签订与之相关的公司帐户授权书有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以信用方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远期、外汇掉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外汇风险交易敞口在任何时间不超过200万美元(或按照届时市场通行即期汇率的等值的包括人民币在内的其他货币金额)的循环授信额度。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1日。

      十七、《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市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5000万元人民币。申请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 年4月1日止。

      十八、《关于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议案》。

      公司2010年预计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固定资产7657万元,用于购置181台(套)薄膜电容器及薄膜电容器用金属化膜的生产设备,预计可新增45000万只薄膜电容器、600吨金属化膜的生产能力,新增销售收入约15000万元,新增利润约3600万元。

      十九、《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二、三、四、七、十一、十二至十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临2010-003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办公楼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赞成,O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三、《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会议讨论后认为:

      (一)监事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2009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二)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经理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16日

      附件: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200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事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编号:临2010-004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年4月9日上午9:00

      (二)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关于利润分配的方案》;

      3、《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7、《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鹭江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湖滨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向厦门市商业银行故宫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向中信银行厦门白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签订与之相关的公司帐户授权书有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10年4月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五)登记办法:

      1、公司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公司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10年4月7日、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园路99号

      联系人: 许琼玖 王勇

      联系电话:0592-6208778、6208600 传真:0592-6208779

      邮政编码:361022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6日

      (后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