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联集团与国美电器拍卖合同纠纷
之诉讼进展公告
关于三联集团与国美电器拍卖合同纠纷
之诉讼进展公告
2010-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三联 证券代码:600898 编号:临2010-10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联集团与国美电器拍卖合同纠纷
之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因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国美电器”)、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等关于三联商社2700万股股权之拍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鲁商初字第2-1号民事裁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提出上诉,最高院于2009年11月受理了该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1月14日、3月28日、1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从大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处获知,最高院对该案的审查已终结并下发了【2009】民二终字第121号民事裁定书,作出如下裁定:“驳回三联集团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