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0-10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18日上午9:00在上海东大名路815号高阳商务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5人,代表股份772,983,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3499%,出席股份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申先生主持了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72,914,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11,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6,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74%。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72,914,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11,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6,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74%。
3、《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72,914,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11,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6,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74%。
4、《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72,914,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 11,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6,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74%。
5、《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同意772,314,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611,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792%;弃权56,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73%。
公司以2009年末总股本1,083,370,8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37,917,980.5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96,700,469.65元结转下一年度。
6、《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72,914,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11,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6,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74%。
7、《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同意772,914,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11,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56,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74%。
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实城发收购青岛上实瑞欧置业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36,682,419股。
同意36,292,2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9363%;反对333,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9087%;弃权56,8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徐晨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为: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是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