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银、首钢暗争“头把交椅”
⊙记者 周鹏峰 ○编辑 陈羽
一个频频出招,高调欲占第一大股东“宝座”;一个悄无声息,淡定难觅“维权”声音。面对成为华夏银行第一大股东的“诱惑”,一场“暗战”悄然间拉开帷幕。
随着15日收购萨尔·奥彭海姆SCA全部股份这一交易完毕,德意志银行离华夏银行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也越来越近,而此前曾表态要确保在华夏银行第一大股东地位的首钢总公司目前则仍未有可对外发布的实质性“维权”举措。
昨日华夏银行公告称,德银于15日成功收购萨尔·奥彭海姆SCA全部股份,而萨尔·奥彭海姆SCA是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萨尔·奥彭海姆)100%权益的持有人,后者持有华夏银行1.71亿股份,占华夏银行总股本的3.43%。
本次收购后,德银直接持有华夏银行5.62亿股股份,占华夏银行总股本的11.27%;间接持有(包括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和萨尔·奥彭海姆持有的股份)该行2.92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85%;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华夏银行8.54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12%。
因此,虽然名义上持有华夏银行13.98%股份的首钢总公司仍是华夏银行第一大股东,但德银间接和直接持有的股份则远远超过首钢总公司,可以说是华夏银行事实上的第一大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2005年10月签署的《投资者权益协议》约定,2009年11月16日,德银已与萨尔·奥彭海姆就转让华夏银行股份事宜签署协议。根据协议,德银将受让萨尔·奥彭海姆所持有的华夏银行3.43%股份,目前这一股份转让交易尚待履行相关法定批准程序,还不清楚何时交割完毕。
就是在这一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三天,首钢总公司即通过媒体表态,表示将继续支持华夏银行的发展,并将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程序保持首钢总公司在华夏银行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但目前还未见首钢总公司的“维权”举措,上述股份转让交易也仍未落实。这或是有分析猜测德银收购萨尔·奥彭海姆SCA目的之一是为绕开监管的原因。但萨尔·奥彭海姆虽然事实上已率属德银,但从法律上来讲,萨尔·奥彭海姆仍是独立的法人,与德银之间的股份转让交易仍需履行相关法定批准程序,并不会因德银收购了萨尔?奥彭海姆SCA便没有了必要进而终止。
资料显示,萨尔·奥彭海姆SCA成立于1789年,是欧洲领先且历史悠久的私人银行集团之一,总部设在卢森堡,主要通过旗下子公司提供资产管理与投资银行服务,目前共有4000多名员工,管理着132亿美元的资产。
一消息人士分析称,德银之所以收购萨尔·奥彭海姆SCA主要是出于其在欧洲的战略布局考虑,应该与华夏银行没有多大关联,即并不像有媒体所称,德银意在绕过监管,直接获得更多华夏银行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事实上,华夏银行公告中也表示,本次收购前后,华夏银行均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据消息人士称,德银目前也并没有因事实上所持有的股份增加而有派驻高管进驻华夏银行的计划,这次收购事件对华夏银行并没什么影响。
而目前市场关注的焦点则是,首钢总公司将会以何种方式确保其在华夏银行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此前市场人士曾对本报记者分析称,整合其他股东股份或借由华夏银行定向增发增持其股份是首钢所能采取的两大可能选择,或者综合定向增发与借由北京市政府这一平台整合其他国有股股东股份两种方式以抗衡来自德银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