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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暨召开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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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暨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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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暨召开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0-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0-009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暨召开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3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3月18日上午9时在开元名都大酒店思义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楼百均先生因公未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运能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承命主持,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91,389.21元,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50,983,741.97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098,374.20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11,298,769.07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257,184,136.84 元。

    2009下半年来,虽然全球经济呈现企稳回暖趋势,但欧美、日本等国际市场零售增速仍处于低位徘徊,出口复苏将相对缓慢,对于以出口业务为主的公司而言,经营形势存在不确定性。

    面临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新形势,2010年公司将以调整产业和经营结构为主攻方向,一方面推进产业平稳转移,实现低成本运营;另一方面加大内销市场拓展力度,做好研发营销的突破等工作。现拟将未分配利润作为后续稳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基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董事会同意由公司继续为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敦煌针织有限公司、宁波甬大纺织有限公司、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宁波维科棉纺织有限公司、宁波兴洋毛毯有限公司、宁波敦煌进出口有限公司、镇江维科精华棉纺织有限公司、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上海维科家纺有限公司、宁波兴洋家纺有限公司、日本株式会社维科、宁波来茂尔制衣有限公司、宁波维盟针织有限公司等16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为人民币70000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集团)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

    银行融资互相担保主要内容:

    1、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2、公司为维科集团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维科集团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3、本次担保合作期限为1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4、双方各自自行承担融资责任,因融资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融资方承担。

    5、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信用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其认可的反担保措施。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信用担保。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史美信、詹新国回避了本次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维科集团及其关联公司2009年度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19869.72万元,余额为100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继续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在2010年度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史美信、詹新国回避了本次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规范公司的大额资产处置行为,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在向银行(债权人)申请信贷的事项中涉及的资产抵押行为进行授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下的,且金额低于60000万元,授权董事长在本额度内签署相应的信贷(抵押)合同;

    2、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上的,或金额高于60000万元,对超出额度后的信贷(抵押)合同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资产抵押金额以帐面价值余额为计算标准;

    4、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发生上述事项的,视同本公司行为,由董事长(会)依据上述条款进行授权,并由公司委派的董事(股东代表)在所任职的企业依照公司的决定和法定程序实施。

    本议案尚须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有效期为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2009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发生关联采购45,718,183.36元,关联销售79,429,188.29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67%),合计125,147,371.65元。

    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史美信、詹新国回避了本次表决。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之间发生,在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公司预计2010年度发生关联采购10200万元,关联销售12205万元。(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0年采购

    预计

    2009年数据2010年销售

    预计

    2009年数据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54153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50036445003357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3000357540002862
    其他5009220001721
    与上述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计40004572105057943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6000794315001251
    其他合营企业2007720096
    总合计1020012592122059290

    为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额度控制,董事会责成经营层和财务部门加强日常的交易监控,建立预警机制,并将执行情况按季度向董事会汇报。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史美信、詹新国回避了本次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及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4月29日上午9时召开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和义路99号维科大厦十楼)会议室

    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4)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6)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9)审议《关于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0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预计201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审议《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0年4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2、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宁波市和义路99号维科大厦十楼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0年4月26日-27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5:00

    (4)其他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赵姝

    邮政编码:315010 联系电话:0574-87341480 传真:0574-87279527

    联系地址:宁波市和义路99号维科大厦十楼,董秘办公室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0日

    附件: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为本人(单位)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于2010年4月29日召开的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该会上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下列指示就股东大会通告所列的议案投票表决;如无作出指示,则本人(单位)代理人可酌情决定投票表决。

    序号表 决 内 容同 意

    反 对

    ×

    弃 权

    O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4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8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9关于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10关于200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1关于预计201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2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单位/个人(盖章/签名):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单位/个人股东帐号:

    委托单位/个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注:

    1、用正楷体填上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

    2、请委托人在相应栏内打“√”,不打、多打均视为弃权。

    3、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签署;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

    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由董事长、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人签署。

    4、本授权委托书并不妨碍委托人本人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届时对原代理人的委托自动失效。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0-010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3月18日上午9时在开元名都大酒店思义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9年监事会报告》

    2009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五届十二次、六届一次、六届二次、六届三次共计四次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9 年公司制订了《运行基本内控制度》和《子公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了管理运作的可控性;决策程序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和内控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忠诚敬业,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2009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制度的情况。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权益,亦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09年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计发生关联采购45,718,183.36元,关联销售79,429,188.29元,合计125,147,371.65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均遵循了市场行为,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审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一致认为: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0-011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同意为下属16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70000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额度。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发生额合计2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余额合计8777万元人民币。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由公司继续为下属16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为7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额度(以人民币为基准):

    1、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

    2、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8000万元人民币;

    3、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进出口有限公司7000万元人民币;

    4、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敦煌针织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

    5、控股子公司宁波甬大纺织品有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

    6、控股子公司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

    7、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棉纺织有限公司8000万元人民币;

    8、控股子公司宁波兴洋毛毯有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

    9、控股子公司宁波敦煌进出口有限公司10000万元人民币;

    10、控股子公司镇江维科精华棉纺织有限公司8000万元人民币;

    11、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6500万元人民币;

    12、上海维科家纺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13、宁波兴洋家纺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

    14 、日本株式会社维科2000万元人民币;

    15、宁波来茂尔制衣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

    16、宁波维盟针织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

    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8名。上述担保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45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江南出口加工贸易区,法人代表:黄福良,公司主要业务:针织服装的制造、销售。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8332.64 万元,资产负债率34.70%,2009年实现净利润1040.62万元。

    2、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8000万元,公司持有75%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江南出口加工贸易区,法人代表:张伯根,公司主要业务:家纺制品的制造、销售。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7801.40万元,资产负债率50.95%,2009年实现净利润180.61万元。

    3、宁波维科精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合计持有100%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体育场路1弄2号,法人代表:史美信,公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5387.48万元,资产负债率43.87%,2009年实现净利润265.90 万元。

    4、宁波维科精华敦煌针织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200万元,公司持有90%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南出口加工贸易区,法人代表:黄福良,公司主要经营业务:针纺织品制造、加工。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6827.74万元,资产负债率57.97%,2009年实现净利润-159.13万元。

    5、宁波甬大纺织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320万元,公司持有70%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振兴路38号,法人代表:吴一民,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医用敷料等制造、销售等。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193.40万元,资产负债率21.76%,2009年实现净利润102.13万元。

    6、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5030万元,公司持有70.17%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清水浦,法人代表:史美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纺织品染整加工。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549.43万元,资产负债率97.40%,2009年实现净利润-2701.07万元。

    7、宁波维科棉纺织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2500万美元,公司持有70%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南出口加工贸易区,法人代表:张伯根,主要公司经营业务:棉纱制造、销售。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8457.79万元,资产负债率25.57%,2009年实现净利润82.11万元。

    8、宁波兴洋毛毯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680万美元,公司持有52.94%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南出口加工贸易区,法人代表:史美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毯类制品的生产、销售。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0562.98万元,资产负债率26.34%,2009年实现净利润535.10 万元。

    9、宁波敦煌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100%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彩虹北路121号,法人代表:史美信,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8768.74 万元,资产负债83.03%,2009年实现净利润1543.31万元。

    10、镇江维科精华棉纺织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75%股份,注册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法人代表:詹新国,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棉纱制造、销售。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6132.03万元,资产负债率80.28%,2008年实现净利润-1290.18万元。

    11、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公司持有56.67%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14号,法人代表:史美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纺织品、服装、日用品的批发、零售;纺织品的制造、加工。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0491.38万元,资产负债率73.08%,2009年实现净利润615.72万元。

    12、上海维科家纺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100%股份,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宋园路65号204室,法人代表:史美信,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销售针纺织品、纺织原料(除专控)、服装辅料、床上用品、日用百货。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808.88万元,资产负债率89.80%,2009年实现净利润-244.61万元。

    13、宁波兴洋家纺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100%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9号3楼,法人代表:史美信,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纺织品、服装、日用品的批发、零售。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884.05万元,资产负债率85.53%,2009年实现净利润-118.90万元。

    14、日本维科株式会社 注册资金1500万元日元,公司持有66.67%股份,注册地址:日本大阪府和泉市内田三丁目4番66号,法人代表:金波,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纺织品、毛毯、寝室用品等的制造和销售及进出口。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523.91万元,资产负债率81.34%,2009年实现净利润169.31万元。

    15、宁波来茂尔制衣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22元美元,公司持有75%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纬三路55号,法人代表:周德渔,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各类服装面料、服装及服饰的制造、加工。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450.24万元,资产负债率64.04%,2009年实现净利润14.57万元。

    16、宁波维盟针织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20万美元,公司持有75%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科技园区梅墟街道姜陇村,法人代表:吴逸民,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针织产品的研发、生产及售后服务。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542.17万元,资产负债率24.11%,2009年实现净利润852.49 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控股子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同意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作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固定的前提下,继续向各子公司提供合计总额为7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五、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09年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2300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8777万元。

    2009年公司对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5600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余额为56000万元。

    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六、备查资料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0-012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银行融资互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公司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64776.59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201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拟与维科集团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

    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信用担保。公司为维科集团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维科集团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本次担保合作期限为1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和义路99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注册资本:10706.549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8日

    截止2009年12月31日,维科集团总资产907,447.01万元,负债总额728,227.57万元,资产负债率80.25%,其中短期借款315,278.46万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口径)。2009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3,266.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目前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占24.2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2、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业务)

    时,由双方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2、公司为维科集团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维科集团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3、本次担保合作期限为1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4、双方各自自行承担融资责任,因融资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融资方承担。

    5、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信用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其认可的反担保措施。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信用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与维科集团进行银行融资互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时也考虑到维科集团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有助于减少担保的潜在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同意公司与维科集团各自在60000万元额度内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必须严格按照额度进行,在为对方提供信用担保时,维科集团应提供公司认可的反担保措施。

    六、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64778.5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75.35%。

    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6、维科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编号:2010-013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史美信、詹新国回避了本次表决。同时,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18日,注册地址:宁波市和义路99号,注册资本:10706.5497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目前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4.2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华美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30日,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兆龙路8号,注册资本:14309.38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各类缝纫线、绣花线及其各类纱线制品

    该公司为本公司与美国线业国际公司的合营企业,双方各占50%股份。

    三、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按合并报表口径,2009年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采购金额2008年数据销售金额2008年数据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410,189.6059,590,405.3133,277.4518,616,712.54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3,643,321.736,958,168.4233,565,574.7023,847,869.13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35,747,831.485,866,728.0328,616,465.5744,560,184.38
    其他916,840.55203,165.2617,213,870.575,723,544.41
    与上述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计45,718,183.3672,618,467.0279,429,188.2992,748,310.46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合营企业]79,426,801.9362,227,449.2012,513,891.119,207,457.74
    宁波维科川岛晟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合营企业]772,892.50223,590.50958,711.01232,137.51
    其他(子公司外资股东)7,946.630139,823,377.7198,897,312.11
    总合计125,925,824.42135,069,506.72232,725,168.12201,085,217.82

    (一)2009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发生关联采购45,718,183.36元,关联销售79,429,188.29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67%),合计125,147,371.65元。

    (二)主要关联交易介绍

    1、公司向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采购缝纫线79,426,801.93元,约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96%。

    2、公司向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销售产品33,565,574.70元,主要为家纺制品及针织服装等,约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53%。

    3、公司向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8,616,465.57元,主要为毯制品,约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0%。

    上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三)关于采购的关联交易说明

    1、对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公司为整合家纺内销渠道,收购其销售分公司部分留存货品;

    2、对于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主要系子公司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向其采购坯布进行加工;

    3、对于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本公司托管企业),主要系公司内销子公司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宁波兴洋家纺有限公司向其采购毯制品。

    4、对于华美线业有限公司,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宁波敦煌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其采购线制品用于出口。

    (四)关于销售的关联交易说明

    1、对于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主要是其向公司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床单有限公司、宁波维科棉纺织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等采购家纺制品、针织制品、纱制品等用于外销;

    2、对于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主要系其向公司子公司宁波兴洋毛毯有限公司采购毯制品用于外销。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

    2009年度,公司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79,429,188.29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67%,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2010年度关联交易协议

    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6日签署的《关于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其有效期限至200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但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在年度及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将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汇总披露,每年度股东大会将对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编号:2010-01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0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史美信、詹新国回避了本次表决。同时,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0年度,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之间发生,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年采购

    预计

    2009年数据2010年销售

    预计

    2009年数据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54153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50036445003357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注1)3000357540002862
    其他5009220001721
    与上述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计40004572105057943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6000794315001251
    其他合营企业2007720096
    总合计1020012592122059290

    注1:本公司已托管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集团”):成立于1998年5月18日,注册资本10706.549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宁波市和义路99号,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目前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4.2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华美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30日,注册资本14309.3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兆龙路8号,主要经营业务:生产各类缝纫线、绣花线及其各类纱线制品。该公司为本公司与美国线业国际公司的合营企业,双方各占50%股份。

    2、主要关联交易说明

    (1)公司与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其为专业进出口公司,根据其业务需要向公司采购家纺制品及针织服装等。

    (2)公司与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其向公司子公司宁波兴洋毛毯有限公司采购毯制品用于外销。

    (3)公司与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宁波敦煌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其采购线制品用于出口。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家纺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集团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09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关联采购12592万元,关联销售9290万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4.29%,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与维科集团及华美线业于2006年3月6日签署的《关于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其有效期限至200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但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为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额度控制,董事会责成经营层和财务部门加强日常的交易监控,建立预警机制,并将执行情况按季度向董事会汇报。同时,在年度及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将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汇总披露,在每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审议确认。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审查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在此基础上公司预计的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数据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遵循了市场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09-015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拆借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集团”)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在2010年度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

    ●截止2009年12月31日,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19869.72万元人民币,余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本项拆借资金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一、拆借资金概述

    经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维科集团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在2010年度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上述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和义路99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注册资本:10706.549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8日

    截止2009年12月31日,维科集团总资产907,447.01万元,负债总额728,227.57万元,资产负债率80.25%,其中短期借款315,278.46万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口径)。2009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3,266.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2010年公司将以调整产业和经营结构为方向,加大在内销市场拓展、研发营销突破、产业转移等重要领域的投入,因此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公司控股股东维科集团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提供的中短期拆借资金,主要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同意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在2010年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五、2009年资金拆借情况

    2009年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19869.72万元人民币,截止2009年12月31日,余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六、备查资料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