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3月19日上午9点30分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因原公司董事魏世振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会议应到董事10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0名,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杨廷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韩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
同意提名韩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选。
韩锋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竞购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竞购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沟酒业”)40.598%的股权(共计44,658,280股)。
根据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告,双沟酒业股权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受让成功后,须在24个月内提供不低于15亿元的合法经营资金用于宿迁市白酒产业发展(其中70%用于双沟酒业),前12个月内不低于10亿元。如意向受让方违反承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经营资金,则转让方有权以原转让价回购股权,受让方须无条件转让所受让的股权。意向受让方还需承诺:受让成功后推动实现双沟酒业未来三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均不低于30%。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3月11日披露公司管理层有意向参与竞购上述股权。(详见刊登在2010年3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重大事项暨复牌公告》)
公司将对参与竞拍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相应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专项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就竞购双沟酒业股权项目给予董事会专项授权,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的范围内自主决策;同时授权董事长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与本项目相关事宜。
四、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2009年度股东大会追加提案的议案》。
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议案均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追加提案提交2010年3月30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追加提案的提示性公告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20日
附:
韩锋先生简历
韩锋,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12月至2006年3月任江苏省泗阳县副县长、党组成员;2006年3月至2010年3月任江苏省泗阳县委常委、副县长。现任江苏省宿迁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韩锋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3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魏世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魏世振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魏世振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魏世振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魏世振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魏世振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 月20 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5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追加提案的
提示性公告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9点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0年3月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年3月18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53,224,8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5%)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名韩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公司第二大股东宿迁蓝天贸易有限公司(持有51,0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5%)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竞购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专项授权的议案》,提议将上述议案提交至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提案相关的《关于提名韩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竞购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专项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上述追加提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 | 《200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
6 | 《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7 | 《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关于提名韩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人员的议案》 | |||
9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竞购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专项授权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