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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0-021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14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于同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的董事9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湘诚壹佰置地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的1年期30,000万元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0-022)。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2010年4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管理总部办公地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3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总第46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3号楼9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请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聘请或邀请的律师和其他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0年4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3号楼9层

    联系电话:(010)84385004/84385005 传真:(010)84385018

    (五)其他事项: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10年4月8日召开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及手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0-022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湘诚壹佰置地有限公司(下称“湘诚置地”)。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此前公司累计为湘诚置地担保数量为20,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扣除已解除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70,4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0元。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湘诚置地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下称“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的1年期30,000万元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同意为湘诚置地向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的30,000万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另加两年,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湘诚壹佰置地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南侧黎托乡政府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陈铁儒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未取得资质证书不得经营)。

    京投银泰(湖南)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京投银泰湖南置地”)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0%股权,京投银泰湖南置地持有湘诚置地100%股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湘诚置地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76,141,483.23元,净资产为-14,408,965.54元,资产负债率为101.86%。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湘诚置地提供担保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湘诚置地提供担保,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建议

    2010年3月23日,公司董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在表决过程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金额、担保用途范围内选择确定合作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扣除已解除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70,400万元;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5.6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湖南湘诚壹佰置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