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0版)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本届任期 | 年初 持股数 | 年末 持股数 | 变动 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
唐双宁 | 董事长 | 男 | 55 | 2008年2月28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N/A | 是 |
罗哲夫 | 副董事长 | 男 | 56 | 2009年5月25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N/A | 是 |
徐浩明 | 董事、总裁 | 男 | 44 | 2005年3月7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265.28 | 否 |
陈爽 | 董事 | 男 | 42 | 2007年8月30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N/A | 是 |
邓子俊 | 董事 | 男 | 48 | 2008年2月21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N/A | 是 |
杨国平 | 董事 | 男 | 53 | 2009年9月16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N/A | 是 |
马忠智 | 外部董事 | 男 | 65 | 2009年2月25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12.76 | 否 |
刘纪鹏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07年8月30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12.76 | 否 |
马国强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08年2月21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12.76 | 否 |
陈雨露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08年12月30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12.76 | 否 |
郭荣丽 | 独立董事 | 女 | 48 | 2009年10月23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3.03 | 否 |
刘济平 | 监事长 | 男 | 45 | 2005年6月9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N/A | 是 |
陈明坚 | 监事 | 男 | 40 | 2008年7月31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N/A | 是 |
袁德宗 | 监事 | 男 | 50 | 2005年6月9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91,100 | 二级市场购入 | N/A | 是 |
高坤 | 监事 | 男 | 42 | 2005年6月9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N/A | 是 |
赵霄洛 | 外部监事 | 男 | 59 | 2008年2月21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8.33 | 否 |
王继忠 | 职工监事 | 男 | 41 | 2005年6月9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109.27 | 否 |
王赐生 | 职工监事 | 男 | 47 | 2005年6月9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112.84 | 否 |
李海松 | 职工监事 | 男 | 44 | 2007年8月30日 2011年6月23日 | 0 | 0 | N/A | 87.05 | 否 |
王卫民 | 副总裁 | 男 | 50 | 2005年5月30日起 | 0 | 0 | N/A | 179.51 | 否 |
刘剑 | 副总裁 | 男 | 46 | 2006年7月19日起 | 0 | 0 | N/A | 179.29 | 否 |
王宝庆 | 助理总裁 | 男 | 51 | 2006年5月25日起 | 0 | 0 | N/A | 157.81 | 否 |
胡世明 | 助理总裁、财务总监 | 男 | 40 | 2006年5月25日起 | 0 | 0 | N/A | 156.88 | 否 |
杨赤忠 | 助理总裁 | 男 | 41 | 2008年1月15日起 | 0 | 0 | N/A | 157.19 | 否 |
熊国兵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 男 | 41 | 2007年9月14日起 | 0 | 0 | N/A | 156.93 | 否 |
王翠婷 |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组织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 女 | 43 | 2005年5月30日起 | 0 | 0 | N/A | 157.10 | 否 |
梅键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 | 男 | 39 | 2008年1月15日起 | 0 | 0 | N/A | 207.69 | 否 |
陈岚 | 合规总监、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 女 | 40 | 2008年12月29日起 | 0 | 0 | N/A | 128.08 | 否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09年,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面临困难最多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自身发展转型和推进上市的繁重任务,公司董事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研判经济形势发展趋势和资本市场内外环境,坚持“冷静观察,发展自己,保持主动,积极应对”的十六字方针,明确了保市场份额、保队伍稳定、严格控制风险、严格控制成本、抢抓创新业务先机的要求。随着中央实施一揽子刺激经济计划,国内经济及证券市场企稳回暖,公司适时调整发展策略。一方面,千方百计促进业务增长,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实现业务发展的预期目标;另一方面,不失时机地研究解决影响业务发展的深层次体制和机制问题,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全年重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有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6.1.1 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09年,按合并口径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94亿元,同比增长58.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7亿元,同比增长106.70%;年末资产总额620.21亿元,较年初增长86.39%;母公司年末净资本182.46亿元,较年初增长121.88%,净资本规模居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9.62亿元,并于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六年来首家通过IPO上市的证券公司,公司的成功上市拓展了资本运作平台,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整体资本实力,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本保障。
报告期内,经纪业务实现利润大幅增长51%;投资银行业务全年完成7个主承销项目;资产管理业务凭借“阳光”系列品牌的良好业绩,年末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20亿元,位居行业领先地位;证券投资业务顺势而为、弹性配仓,收益良好;机构销售业务覆盖更全面,收入更多元;研究咨询业务进步显著,业内影响力日益提升;固定收益业务积极做大做强,扎实推进,资源储备持续;直投业务,完成两个股权投资项目,促进产业基金设立和优势项目投资;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业务等创新业务准备充分,蓄势待发。
6.1.2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营业收入及构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09年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减(%) | 2009年营业收入占比 | 2008年营业收入占比 |
经纪业务 | 360,038.08 | 40.93 | 64% | 72% |
基金业务 | 54,263.17 | -11.37 | 10% | 17% |
证券投资 | 25,787.73 | N/A | 5% | -14% |
资产管理 | 22,802.86 | 166.13 | 4% | 2% |
投行业务 | 21,414.64 | 36.41 | 4% | 4% |
销售交易 | 18,854.61 | 20.49 | 3% | 4% |
期货公司 | 6,975.53 | 135.04 | 1% | 1% |
固定收益 | 2,788.57 | -71.72 | 0% | 3% |
其他收入 | 46,487.72 | 34.24 | 8% | 10% |
合计 | 559,412.91 | 58.51 | 100% | 100% |
(1)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经纪业务继续围绕“网络+网点+营销+服务”的业务策略,加快规范营销队伍,努力开拓营销渠道,创新丰富理财产品,推进交易系统升级和完善,提升服务品质,在综合管理、营销策划、交易技术、理财产品、客户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一是通过网点新设和服务部升级,进一步完善网点布局。报告期内规范升级证券服务部12家,新设证券营业部3家,完成搬迁和场地改造25家,积极筹建5家已获批新设的证券营业部,5家筹建的证券营业部开业后,公司营业网点数量将达到102家,经纪业务营业网点区域布局更趋优化。二是加大经纪人制度的推进实施,公司在上海地区首批获得“证券经纪人制度”实施资格,截止2009年末,公司已有8个地区25家营业部获准实施经纪人制度,为经纪业务的拓展抢得了先机。三是大力推进营销工作,推进与商业银行的营销渠道合作,努力创建营销文化。四是推进交易系统升级和完善,进一步完善了“一柜通”系统,推出“阳光极速系统”和“阳光金盾”,打造核心客户交易利器,提高客户交易安全性。五是创新丰富理财产品,完善了“金阳光投资决策支持系统”,加大力度推广ETF套利交易,为客户提供多元化产品服务。六是优化考核管理办法,强化“以增量为目标,以K值为抓手”,鼓励营业部通过追求增量做大做强,推进利润的增长,提升核心竞争力。
2009年,公司经纪业务完成股票、基金、权证、债券总交易量34,079.5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6亿元,同比增长40.93%,利润总额26.73亿元,同比增加51.16%。根据沪深交易所公布的交易量数据,2009年公司股票基金交易总金额位列行业第10名,与上年持平。
经纪业务总交易量及市场份额如下:
单位:亿元
证券种类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金额 | 市场份额 | 金额 | 市场份额 | |
A股(含基金) | 30,175.39 | 2.77% | 16,095.92 | 2.96% |
B股 | 108.54 | 2.59% | 53.42 | 2.16% |
股票基金小计 | 30,283.93 | 2.77% | 16,149.34 | 2.96% |
权证 | 3,760.16 | 3.50% | 3,132.17 | 2.25% |
股票基金权证小计 | 34,044.09 | 2.84% | 19,281.51 | 2.81% |
国债 | 8.25 | 0.30% | 4.92 | 0.14% |
企业债券和可转债 | 27.21 | 1.08% | 76.28 | 2.00% |
合计 | 34,079.55 | 2.83% | 19,362.72 | 2.80% |
(2)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坚持以客户和市场为导向、以项目质量为核心,统筹安排保荐代表人资源,积极抢抓在审项目的推进工作和项目储备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年完成精工钢构非公开发行、卧龙地产公募2个增发主承销项目和北新路桥、乐通股份、华英农业、天龙光电、皇氏乳业5个IPO主承销项目,主承销金额合计39.83亿元。在加快业务发展的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投资银行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严控项目各个环节工作流程,有效提高项目质量,控制项目风险。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和后台支持,建立了投资银行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和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大大提升了项目管理效率。
2009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
(3)证券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业务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实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动态投资规模管理模式,加强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的前瞻性研究,完成了对行业研究的基本覆盖,在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下,有效把握了变化趋势,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总体运作平稳,并取得了较好的收益率。
2009年,公司股票投资业务全年总体平均成本收益率72.77%、平均资金收益率75.78%。
2009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收益率情况如下:
项目 | 平均成本收益率 | 平均资金收益率 |
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率 | 61.19% | 71.6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率 | 105.95% | 83.86% |
权益类证券投资总体收益率 | 72.77% | 75.78% |
可比开放式基金平均收益率 | 71.54% |
注:平均成本收益率是指以日均持仓成本作为分母进行计算的收益率;平均资金收益率是指以日均资金占用作为分母进行计算的收益率。
(4)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成功发行了“光大阳光5号”、“光大阳光2号2期”、“光大阳光6号”等理财产品,丰富了集合理财产品线,扩大了资产管理规模,提升了公司的市场地位和阳光系列产品的品牌形象。其中,2009年7月发行的阳光2号2期,首发募集资金突破68亿元,创国内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首发募集金额记录。2009年末,阳光1号、2号(二期)、3号、5号、6号资产净值规模合计为120亿元,较年初增加70亿元,增幅达140%。券商客户资产管理规模行业排名前三,非限定性理财产品规模排名第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创新理财产品的研发设计,不断推陈出新。2009年11月,公司设计的券商创新型理财产品“光大阳光集结号混合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并于2010年1月完成募集。同时,积极把握理财投资顾问市场机遇,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取得了较好的收益,银证信产品“同赢五号2期”、“同赢五号4期”等产品净值业绩水平均列合作银行同类产品前列。
2009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6.13%。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集合理财产品净值及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年末 | 年初 | 增减变化 | |||
净值(亿元) | 市场份额 | 净值(亿元) | 市场份额 | 净值 | 市场份额 | |
阳光1号 | 17.27 | 1.68% | 14.61 | 3.32% | 18.2% | -49.5% |
阳光2号 | N/A | N/A | 18.00 | 4.09% | N/A | N/A |
阳光3号 | 9.03 | 0.88% | 16.90 | 3.84% | -46.6% | -77.2% |
阳光5号 | 5.81 | 0.56% | N/A | N/A | N/A | N/A |
2号二期 | 73.83 | 7.16% | N/A | N/A | N/A | N/A |
阳光6号 | 14.45 | 1.40% | N/A | N/A | N/A | N/A |
合计 | 120.39 | 11.68% | 49.51 | 11.24% | 143.2% | 3.9% |
(5)固定收益业务
报告期内,面对利率风险较高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应对,有序、稳步地推进债券承销项目,全年完成6个主承销项目,担任“ 09苏创投债”独立主承销商,“铁道债第三期”牵头主承销商,“09铁道债五期”、“09国家电网债一期”、“09国家电网债二期”、“09光行次级债”联合主承销商。报告期内,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的“杉杉公司债”、“大亚公司债”取得了证监会获准发行的批文。
2009年,公司承销各类债券224.38亿元,其中国债56亿元,企业债142.58亿元,可转债6亿元,短期融资券3.1亿元,中期票据1.2亿元,其他债券15.5亿元。同时,在坚持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审慎地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2009年,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788.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7%。
(6)机构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为57家基金管理公司代销基金产品502支,进一步完善了开放式基金产品线,基金超市初具规模。出租基金席位140个,新增基金席位24个,实现基金席位交易佣金总量2,3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7.79%。基金席位股票交易量市场占有率为0.22%。
2009年,公司机构销售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49%。
(7)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分别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7%和25%股权。上述两家基金管理公司2009年末管理基金规模分别为398亿元和1060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基金管理规模合计532亿元,占公募基金市场份额的1.99%,位居行业第五。
6.1.3 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地区分部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等,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和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分部报告中,经纪业务按所属地区划分,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控股子公司业务合并列示为公司本部及子公司。
(1) 营业收入的地区分部构成
单位:万元
地区 | 2009年 | 2008年 | 营业收入 增减百分比 | ||
营业部数量 | 营业收入 | 营业部数量 | 营业收入 | ||
广东省 | 24 | 93,844.78 | 18 | 62,771.87 | 49.50% |
浙江省 | 17 | 90,945.76 | 15 | 67,810.35 | 34.12% |
上海市 | 7 | 32,832.52 | 8 | 24,350.42 | 34.83% |
北京市 | 4 | 18,324.32 | 4 | 13,776.14 | 33.01% |
重庆市 | 5 | 15,361.80 | 4 | 9,569.40 | 60.53% |
黑龙江省 | 4 | 12,496.75 | 4 | 8,610.62 | 45.13% |
四川省 | 2 | 12,149.85 | 2 | 7,646.45 | 58.90% |
江苏省 | 5 | 11,875.85 | 4 | 8,205.96 | 44.72% |
青海省 | 2 | 7,824.57 | 1 | 4,230.88 | 84.94% |
云南省 | 2 | 7,367.05 | 1 | 4,438.33 | 65.99% |
湖北省 | 2 | 5,597.52 | 2 | 3,967.74 | 41.08% |
湖南省 | 1 | 4,809.37 | 1 | 3,385.78 | 42.05% |
福建省 | 2 | 4,721.03 | 1 | 3,940.64 | 19.80% |
陕西省 | 1 | 4,699.27 | 1 | 3,005.92 | 56.33% |
辽宁省 | 2 | 4,208.24 | 1 | 2,954.67 | 42.43% |
山东省 | 3 | 4,048.20 | 3 | 2,733.45 | 48.10% |
新疆 | 1 | 3,946.39 | 1 | 2,717.18 | 45.24% |
山西省 | 1 | 3,607.44 | 1 | 2,434.77 | 48.16% |
海南省 | 1 | 3,382.02 | 1 | 2,543.99 | 32.94% |
吉林省 | 1 | 3,252.53 | 1 | 2,143.71 | 51.72% |
贵州省 | 2 | 2,887.75 | 1 | 1,518.15 | 90.22% |
河南省 | 1 | 2,486.70 | 1 | 535.96 | 363.97% |
广西省 | 1 | 2,310.19 | 1 | 1,446.42 | 59.72% |
天津市 | 1 | 2,129.95 | 1 | 1,539.43 | 38.36% |
江西省 | 1 | 10.07 | |||
营业部小计 | 93 | 355,119.92 | 78 | 246,278.23 | 44.19% |
公司本部及子公司 | 204,292.99 | 106,639.63 | 91.57% | ||
合计 | 559,412.91 | 352,917.86 | 58.51% |
(2) 营业利润的地区分部构成
单位:万元
地区 | 2009年 | 2008年 | 营业利润 增减百分比 | ||
营业部数量 | 营业利润 | 营业部数量 | 营业利润 | ||
浙江省 | 17 | 72,633.59 | 15 | 51,117.24 | 42.09% |
广东省 | 24 | 71,770.57 | 18 | 43,059.15 | 66.68% |
上海市 | 7 | 24,469.94 | 8 | 16,542.44 | 47.92% |
北京市 | 4 | 13,438.38 | 4 | 9,204.85 | 45.99% |
重庆市 | 5 | 12,049.75 | 4 | 6,832.56 | 76.36% |
四川省 | 2 | 9,696.29 | 2 | 5,433.20 | 78.46% |
黑龙江省 | 4 | 9,488.77 | 4 | 5,814.66 | 63.19% |
江苏省 | 5 | 8,679.65 | 4 | 5,095.02 | 70.36% |
青海省 | 2 | 6,159.57 | 1 | 3,033.39 | 103.06% |
云南省 | 2 | 5,823.79 | 1 | 3,193.45 | 82.37% |
湖北省 | 2 | 4,116.25 | 2 | 2,585.61 | 59.20% |
陕西省 | 1 | 3,682.50 | 1 | 2,074.84 | 77.48% |
湖南省 | 1 | 3,642.22 | 1 | 2,272.65 | 60.26% |
福建省 | 2 | 3,621.89 | 1 | 2,635.18 | 37.44% |
新疆 | 1 | 3,088.63 | 1 | 1,890.65 | 63.36% |
辽宁省 | 2 | 2,639.02 | 1 | 1,771.60 | 48.96% |
海南省 | 1 | 2,603.71 | 1 | 1,802.55 | 44.45% |
山西省 | 1 | 2,532.13 | 1 | 1,584.84 | 59.77% |
山东省 | 3 | 2,333.60 | 3 | 1,265.74 | 84.37% |
吉林省 | 1 | 2,322.74 | 1 | 1,256.51 | 84.86% |
贵州省 | 2 | 2,255.39 | 1 | 1,085.85 | 107.71% |
广西省 | 1 | 1,660.71 | 1 | 898.85 | 84.76% |
河南省 | 1 | 1,621.78 | 1 | 259.92 | 523.95% |
天津市 | 1 | 1,460.80 | 1 | 864.54 | 68.97% |
江西省 | 1 | -79.50 | |||
营业部小计 | 93 | 271,712.17 | 78 | 171,575.29 | 58.36% |
公司本部及子公司 | 119,989.57 | -4,931.15 | |||
合计 | 391,701.74 | 166,644.14 | 135.05% |
6.1.4 主要资产的计量属性和公允价值的应用情况
根据证监会计字[2006]22号《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要求,证券公司从2007年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除对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他资产负债项目均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了当期损益。
6.1.5 资产负债结构和资产质量
根据证监会3号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不能动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所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对证券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没有影响,故以下分析数据剔除了资产项目“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中属于经纪业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负债项目中的“代理买卖证券款”。
(1)资产构成及结构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1,452,303.83 | 53.02% | 926,950.76 | 75.26%% |
结算备付金 | 13,267.06 | 0.48% | 6,173.34 | 0.50% |
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小计 | 1,465,570.89 | 53.50% | 933,124.10 | 75.7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7,892.63 | 26.94% | 12,878.65 | 1.0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0,103.74 | 0.37% | ||
应收利息 | 365.17 | 0.01% | 314.96 | 0.03% |
存出保证金 | 118,175.93 | 4.32% | 48,476.83 | 3.93% |
以上流动性资产小计 | 2,332,108.36 | 85.14% | 994,794.54 | 80.7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7,178.94 | 2.45% | 65,310.28 | 5.30% |
长期股权投资 | 15,642.20 | 0.57% | 5,000.00 | 0.41% |
固定资产 | 101,635.62 | 3.71% | 101,595.16 | 8.25% |
无形资产 | 1,165.53 | 0.04% | 1,908.10 | 0.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23.15 | 0.51% | 31,384.65 | 2.55% |
其他资产 | 207,631.77 | 7.58% | 31,652.14 | 2.57% |
非流动性资产小计 | 407,077.21 | 14.86% | 236,850.33 | 19.23% |
资产合计 | 2,739,185.57 | 100.00% | 1,231,644.87 | 100.00% |
(2)负债构成及结构
单位:万元
负债项目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70,03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71,604.66 | 63,324.19 |
应交税费 | 35,437.86 | 50,212.59 |
应付利息 | 526.51 | 241.29 |
应付股利 | 66,076.50 | |
预计负债 | 34.3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32.66 | 23.50 |
其他负债 | 35,740.39 | 20,103.82 |
负债合计 | 381,148.58 | 133,939.78 |
(3)分析
2009年末,公司资产配置结构合理,资产质量优良,资产流动性好,自有现金流充裕,资产变现能力强,对各项存在减值情形的资产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谨慎地提取了减值准备。与上年末相比,因公司通过IPO募集资金并增加了自营业务投资规模,流动性资产大幅增加,资产流动性持续向好。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负债的3.8倍,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债务偿还风险。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5亿元,母公司净资本182.46亿元,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母公司)82.25%,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1.6 报告期内现金流转情况
2009年度,公司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89.95亿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97.54亿元,主要原因为证券行情持续向好,交易意愿较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大幅增加。其中,现金流入219.34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67%,主要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增加143.48亿元,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59.36亿元,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16亿元;现金流出121.80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89%,包括:购买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77.15 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15.69 亿元,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9.23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02亿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65亿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0.85 亿元。其中:现金流入1.04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0.32%,主要是参股的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分红;现金流出1.89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1.37%,其中6000万元是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用于购买基金,其余主要是购买固定资产、装修办公、经营场所等支付的现金。
(3)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流入93.26亿元,主要是公司IPO扣除发行费用后募资107.10亿元和实施2009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支付了除外资股东外的现金股利。
6.1.7 公司主要创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对直接投资、期货及IB业务、QDII、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创新业务的资源投入,一方面满足投资者差异化的服务需求,另一方面逐渐改善公司的收入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1)直接投资业务
2009年,公司直投业务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完成增资18亿元,其股本规模达到了20亿元,并完成了2个项目的股权投资。
(2)期货业务
2009年,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对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其增资2亿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达到3.5亿元。
报告期内,光大期货继续以有效客户开发和IB端业务转化两条主线开展各项业务工作,逐渐完善期货营业网点布局,全年获准筹建6家期货营业部,其中3家新设营业部已在报告期内正式营业;光大期货在做好商品期货业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涉及股指期货领域相关环节的准备工作,积极完善规范相关流程及制度,不断引进优秀人才,为股指期货业务的开展奠定扎实基础。截止2009年末,光大期货客户保证金总额达到13.22亿元,同比增长116%;实现营业收入6976万元,同比增长135%。
(3)融资融券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备战融资融券试点业务申请及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制度、流程、系统、风控、客户摸底等各项准备工作,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根据证监会窗口指导精神,全面修订了原融资融券实施方案和业务规则,牵头起草了《 试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主要业务操作规范》,以充分的准备和坚实的基础随时迎接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
(4)金融衍生品业务
报告期内,完成了对系统和策略的多项检验,初步建立了交易和决策流程,实施长短仓策略并尝试了小规模实盘操作。完善了原有套利管理办法,套利业务进入实盘模拟阶段;完成了结构性产品的交易准备,为拓展机构客户奠定了基础。
6.1.8 营业部、服务部、分公司、专业子公司新设和处置情况
(1)2009 年,根据网点建设的战略规划,公司完成新设证券营业部3家,规范升级证券服务部12家,实施证券营业部(服务部)搬迁和场地改造25家。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18号),核准公司在江西省南昌市、福建省泉州市、江苏省海门市各设立一家证券营业部。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三家新设营业部已获准设立并开业。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等地设立5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51号),公司获准在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嘉定区、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截至2009年12月31日,五家营业部筹建工作尚在进行中。
6.1.9 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1)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7日,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光大资本总资产201,447.20万元,净资产201,202.69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1,197.04万元。
(2)光大期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成立于1993年4月8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光大期货拥有12家营业部,总资产为151,387.74万元,净资产为17,549.24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1,022.10万元。
(3)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2日,注册资本16,000万元,由公司和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公司持有67%股权。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光大保德信基金共管理9只基金,管理的基金规模总额为398.26亿元,较年初的232.97亿元增长70.95%,在60家基金公司中排名第27,较年初上升2位。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光大保德信基金总资产64,750.76万元,净资产52,272.57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3,306.28万元。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12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亿元,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老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经营范围为: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大成基金管理的基金规模总额为1,059.59亿元,较年初的721.30亿元增长46.9%,在60家基金公司中排名第7。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大成基金总资产163,013.86万元,净资产122,412.04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44,597.07万元。
6.1.10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有效性自我评估,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核实评价和审查。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执行有效。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机制基本建立健全并已得到有效执行,在环境控制、业务控制、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风险监控等内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在信息沟通与披露的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和信息沟通的顺畅与及时;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公司2009年度法定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6.1.11 2010年公司发展展望
(1)行业面临的发展环境
2009年,随着中央实施一揽子刺激经济计划,国内经济企稳回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10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并将“调结构,防通胀”作为工作重点。证券市场亦在经历了2008、2009年的剧烈震荡后,重新回到稳步发展的轨道,一是中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及居民高增长的储蓄和金融资产理财需求将继续支撑行业的向前发展;二是行业监管环境持续改善,监管层维护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基础制度建设日益完善,鼓励证券公司做大做强,证券公司有了更大的发展成长空间;三是随着证券公司IPO标准的进一步明确,多家证券公司已经准备通过IPO上市,扩充自身资本实力,行业融资渠道逐渐拓宽;四是随着创业板的正式开启,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创新业务的渐次推出,一方面促进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将有利于券商优化收入结构,逐渐改善单一盈利模式。
(2)公司面临的竞争形势
2009年,证监会继续稳步推行证券公司网点新设政策,随着有资质扩张网点券商数量的增多,公司网点的规模数量将进一步受到挑战;2009年下半年IPO重启后,大型券商的大项目垄断优势依然存在,虽然创业板的开启为中小券商提供了机会,但竞争更趋激烈;资产管理业务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逐渐成为券商新的盈利增长点,但资产管理整体规模较小,对利润的贡献度有限;债券承销方面依然是少数几家大型券商占据承销主要地位,而商业银行继续加大在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承销发行上与证券公司的竞争力度;作为投资银行业务的有力补充,直接投资业务的发展将进一步优化券商收入结构,但由于投资期限的限制和竞争的加剧,短时期内难以大幅提升收入水平;长远看,融资融券业务和股指期货业务将有利于证券公司改善盈利模式,但短期对券商的收入贡献不会太大。
在监管层规范证券公司IPO上市标准后,越来越多的券商计划通过上市,利用资本平台增加自身资本实力,提升竞争力,公司的资本优势将受到挑战。
商业银行利用其客户资源和营业网点的优势以及相关政策优势,对证券公司的竞争和挑战将继续加强。
(3)2010年公司业务发展策略及经营计划
2010年,从外部环境看,世界经济复苏基础并不稳固,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然存在。从国内环境来看,宏观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经济回升内在动力仍然不足,积极变化和不利影响同时显现,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难度增大。但是,应该看到,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没有改变,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趋势没有改变,证券行业的发展趋势没有改变,推动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求更为迫切,新的一年将是充满挑战和蕴含机遇的一年。
a.传统业务围绕一个核心目标—奋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2010年,公司经纪业务将更加注重市场份额和盈利增长能力的提升,依托营销网络体系和技术与服务手段,提升净新增有效客户数,打造一流的专业理财服务品牌,推进由通道业务向增值服务的转变;投行业务将坚持服务于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并逐步提高中大型融资项目占比,提高单位项目融资额,提高再融资项目占比,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综合化、长期化的金融服务;资产管理业务要按照“业绩为上、品牌为先、大力创新、做出特色”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大资产管理规模,提升产品业绩,继续强化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阳光”品牌;证券投资业务要着力提高精准把握市场大势的能力,在坚持价值投资的同时注意把握主题性和阶段性投资机会,获取超额投资收益;固定收益业务要以债券承销和债权融资业务为重点,在主承销家数上实现突破,逐步建立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品牌;机构销售业务要进一步整合资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机构服务能力;研究咨询业务要进一步强化卖方研究职能,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引进和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尽快提升研究能力。
b.创新业务围绕一个核心目标—千方百计抢占先机,尽快形成先发优势
直接投资业务要抓住公司增资和创业板已推出的机遇,提升对投资项目的把握能力,发展壮大自己,打造公司直接股权投资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融资融券业务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各项业务制度和实施方案等申请文件,力争首批获得业务试点资格,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业务系统和技术系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公司在获得资格后融资融券业务能够快速平稳启动,尽快实现收入贡献;期货业务要充分利用期货公司增资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网点布局,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要抓住时机,积极做好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抢占先机。金融衍生品业务要进一步加强套利研究工作,加强对长短仓业务、数量化投资业务的实盘测试,做好各项创新业务和产品的准备工作,在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业务推出后,要积极抓住市场机遇,大力发展风险中性业务和非方向性交易业务,在已有模拟成熟策略的基础上,利用套期保值、套利、长短仓策略扩展公司利润来源。
c.继续深入推动集团化、国际化发展
为解决由于地域性差异而对经纪业务及相关业务管理提出的差异化管理要求,公司将加快筹备设立广东、深圳和宁波三个区域分公司,整合区域内营销资源和管理力量,提高市场快速反应能力,为经纪业务的经营和公司其它业务在当地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区域分公司要借助各自的区域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对区域内营业网点的统筹管理,以提升市场占有率为核心目标,力争二年时间在辖区内建立1-2家旗舰营业部,树立光大的品牌。
要继续加大对基金管理业务的投入,扩大收费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基金市场份额。
为更好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和经营效率的最大化,要稳步审慎筹备成立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光证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继续打造阳光系列理财产品的优质品牌效应,形成行业内资产管理规模的领先优势和公司买方业务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司收入结构。
要继续把握行业发展的态势,因时而定,顺势而为,寻找合适对象以合理价格进行并购重组或整合,实现自身规模再次跨越。
要积极研究公司在香港开展证券业务的各种可能性,务实、稳健地推动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
6.1.12 公司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及采取的对策与措施
6.1.12.1公司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
公司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等。
(1)市场风险
中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加转轨市场,各项制度尚在不断完善中,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国际证券市场行情以及投资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且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也在不断变化,证券市场行情和交易量的波动相对较成熟市场波动更为剧烈。
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如果我国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国内证券市场景气度下滑,公司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投资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面临经营难度加大和业绩变动的风险。因此,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波动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不稳定的风险。
(2)财务风险
a.净资本管理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动、业务经营中突发事件的发生等会影响到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资产结构和风险控制指标,可能造成公司某项业务资格的缺失,给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b.流动性风险
在目前的政策制度下,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较为有限。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可能发生投资银行业务大额包销、自营业务投资规模过大、长期投资权重过高等事项,上述事项一旦发生,如果不能及时获得足额融资款项,将会给公司带来流动性风险。
c.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为224.57亿元,较年初大幅增加112.90%,主要是公司通过IPO募集资金总额109.62亿元,但其产生经济回报尚需一定的时间以及各项外部因素的配合。公司存在由于净资产数额增长较快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技术风险
公司的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经纪业务等多项业务均依赖于电脑系统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管理软件的支持,由于未来证券市场行情可能出现剧烈震荡,公司的交易系统存在实际处理能力不足以应对交易需求的可能;同时,公司的信息系统也存在出现硬件故障、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崩溃、应用软件业务超负荷承载、通信线路中断、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操作权限非正常获取等风险的可能性。电脑系统不可靠和网络技术不完善会造成公司的交易系统效率低下和信息丢失,影响公司的信誉和服务质量甚至会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4)管理风险
a.内部控制不足风险
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还需要具备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能保证已经完全覆盖了公司经营决策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和所有环节。如果公司因内部控制制度疏漏或操作差错以及主观不作为因素等造成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环节产生问题,将可能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产生法律纠纷和违规风险。
b.人才不足风险
证券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高素质专业人才。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经积累了一批高素质的人才。然而,随着市场快速发展和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人才的需求可能急剧增加,公司仍可能面临人才不足的风险。
c.业务相关方信用风险
公司提供的诸多金融服务均建立在相关方诚信自律的基础上,如果业务相关方有隐瞒或虚报事实、违约、信用等级下降等情形,而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也可能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d.员工不当行为的风险
公司员工的信用、道德缺失等不当行为可能存在于公司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包括:故意隐瞒风险、未经授权或超过权限的交易、不恰当地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虚报材料、玩忽职守等。公司针对员工可能发生的不当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控制和约束,但仍可能无法完全杜绝员工的不当个人行为。此类行为一旦发生,如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防范,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名誉和财务状况受到损害,甚至给公司带来赔偿、诉讼或监管机构处罚等风险。
(5)合规性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监管部门对公司监管非常严格,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进行规范,同时证券、基金业也受会计、税收、外汇和利率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限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的各类业务都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如果公司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还有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撤销等。
6.1.12.2主要风险因素在本报告期内的表现
2009年,国内外证券市场整体向好,沪深两市股指涨幅均超过70%,证券交易量同比大增,6月份重新启动IPO后还成功推出了创业板。公司利用市场的有利环境,抓住机遇,奋勇开拓,积极营销,各项业务发展稳健,未出现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方面,公司全年各月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充裕,年末净资本达182.46亿元,拥有自有货币资金145.23亿元,是所有负债(不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之和的3.8倍。2009年,公司信息技术部门参照国际信息安全体系标准(ISO27001)和ITTL标准,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修订,建立了覆盖全公司IT的运营维护管理平台,操作管理更趋标准化、精细化,确保了公司信息系统的可靠、稳定和安全运转,未产生技术风险。通过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改进机制、增进部门协同能力,公司各项内部控制措施有效发挥作用,控制了管理风险,防范了政策法律风险,保证了公司的合规管理。
6.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9]第684号文批准,公司于2009年8月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1.08元,募集资金总额1,096,1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146.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71,013.6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52,000.00万元,资本溢价1,019,013.60万元。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截至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与公司其他自有资金一并投入运营。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3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10,642.2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完成2个股权投资项目,被投资的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活动 | 投资 金额 | 占被投资公司 权益的比例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的经纪、承销、自营和资产管理等 | 7642.20 | 0.1064% |
贵州青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磷矿、煤炭和磷化工、煤化工、氯碱化工、冶炼、物流等 | 3000.00 | 5.88% |
6.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5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26,661,427.48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2,775,194,235.66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关于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之有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净利润时应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交易风险准备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具体为:
1、根据《公司法》第167条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77,519,423.57元;
2、根据《证券法》第135条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之规定,按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277,519,423.57元;
3、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第44条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之规定,按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277,519,423.57元。
以上合计832,558,270.71元,因此公司2009年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42,635,964.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75,956,008.61元,减去2009年中期分配的现金股利1,982,440,000.0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936,151,973.56元。
另外,根据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之规定,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公司2009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3,866,588.95元,因此2009年年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为4,912,285,384.61元。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2009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3,41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分配1,709,000,000.00元。
公司前三年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06年 | 0 | 918,257,447.93 | 0 |
2007年 | 0 | 4,686,356,244.85 | 0 |
2008年 | 0 | 1,367,540,099.85 | 0 |
注:2009年9月25日,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82,440,000.00 元。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施加重大影响 | 利息收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资金存放在光大银行 | 市场原则 | 年利率约1.68% | 101,706,753.94 | 15.03 | 按季度收取 | 同业存款协商年利率大约在1.62%左右 | -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施加重大影响 | 三方存管业务手续费支出 | 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光大银行而支付的第三方存管服务费 | 市场原则 | 一至三季度0.24%,第四季度0.2% | 11,594,734.79 | 19.73 | 按季度支付 | 不同银行政策不同,一般在0.05%-0.27%之间,有的根据日均存管余额采用不同费率。 | -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施加重大影响 | 投资顾问费收入 | 公司与信托公司、光大银行三方签订财务顾问协议,担任光大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及基金投资信托的投资顾问而实现的收入 | 市场原则 | 同赢5号2为0.5%,同赢5号4为1% | 23,525,905.28 | 93.84 | 按月收取 | 按照信托财产的0.5%-1.5% | -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施加重大影响 | 房屋租赁费支出 | 公司租用光大银行出租房产 | 市场原则 | 参照相同地段市场的房屋租赁价格 | 2,936,775.66 | 2.50 | 按合同约定 | - | -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施加重大影响 | 房租收入 | 公司向光大银行出租房产 | 市场原则 | 参照相同地段市场的房屋租赁价格 | 4,033,980.00 | 26.24 | 按合同约定 | - | - |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 | 控股股东的合营公司 | 房租收入 | 公司向光大永明出租房产 | 市场原则 | 参照相同地段市场的房屋租赁价格 | 646,938.00 | 4.21 | 按合同约定 | - | - |
光大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房屋租赁费支出 | 公司租用光大置业出租房产 | 市场原则 | 参照相同地段市场的房屋租赁价格 | 2,120,520.00 | 1.80 | 按合同约定 | - | - |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债券承销推荐费支出 | 债券承销手续费支出 | 市场原则 | 销售手续费支出按照配售额的0.1%,推荐费按照牵头费的60% | 14,340,000.00 | 54.66 | 按合同约定项目完成后收取 | - | -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被投资单位 | 出租大成基金交易席位的佣金收入 | 公司出租交易席位,按照股票基金交易量的一定比例收取的佣金收入 | 市场原则 | 按照股票交易额的0.08% | 18,789,372.43 | 8.89 | 按季度收取 | 市场佣金费率0.1%左右 | -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被投资单位 | 投资收益 | 公司购买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产品 | 市场原则 | 按照购买和赎回当日基金产品的单位净值 | 2,863,289.38 | 0.67 | 购买时当日支付,赎回时根据基金类型不同到帐日不同 | 按照购买和赎回当日基金产品的单位净值 | - |
报告期内,公司以投资或现金管理为目的,从关联方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购买基金产品共计9.89亿元,累计卖出基金产品3.59亿元,年末余额6.3亿元(全部为货币基金),期间取得投资收益286.33万元,其中:货币基金9.3亿元,投资收益4.8万元;权益类基金0.59亿元,投资收益281.53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光大银行 | 关联自然人施加重大影响 | 1,117,719.00 | 1,338,659.00 | ||
光大银行 | 关联自然人施加重大影响 | 22,253,037.87 | 22,253,037.87 | ||
光大集团 | 第一大股东 | -1,923,455.80 | 190,295.80 | ||
光大永明 | 控股股东的合营公司 | 101,720.00 | |||
合计 | 1,117,719.00 | 1,338,659.00 | 20,329,582.07 | 22,545,053.67 | |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元) | 1,117,719.00 | ||||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元) | 1,338,659.00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1、应收光大银行款项系公司所属营业部租赁光大银行经营办公地而支付的押金;2、应付光大银行款项性质主要为预提的三方存管费用和集合理财产品销售手续费用;3、应付光大集团款项性质为代收代付的不良资产处置回收款; 4、应付光大永明款项性质为光大永明租赁光大证券经营办公地而支付的押金。 | ||||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 公司与关联公司为正常的业务往来,不存在清偿情况,合同结束后根据合同清理债权债务。 | ||||
与关联债权债务有关的承诺 | 无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正常资金占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无影响。 |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受托人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报酬确定方式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 实际获得收益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 是否关联交易 |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 1,698,000,000 | 2009.12.18 | 2010.12.31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0 | 0 | 是 | 0 | 否 |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本公司股东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未对公司股份进行出售或转让。 |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无新增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公司以前年度发生、报告期内尚未结案的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1)原告宁波博洋进出口有限公司诉原天一证券(第一被告)、公司(第二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于2008年3月10日起诉,诉讼标的额为1,415万元。 2009年1月12日,二审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8)甬民一终(房)字第2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该等判决报告期内已经生效。
(2)公司起诉被告佛迪营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诉讼标的额为1,600万元及其利息,依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8)一中经初字第698号《民事调解书》,被告应支付公司总计2,290万元。该案报告期内已执行完毕,全部款项已经收回并结案。
(3)原告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委托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为2,500万元本金及利息。二审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14日出具(2008)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向原告返还2,000万元扣减已收高息利差的余额部分,该等判决已经执行完毕。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09年5月31日裁定驳回公司再审申请。
(4)公司重庆大坪正街营业部起诉刘长刚欠款纠纷案,公司于2006年7月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额为2,900万元。2006年10月8日,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6)渝五中民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诉讼,报告期内尚未恢复审理。
(5)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起诉被告广州英豪学校、陈忠联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为6,320万元本金及利息。该案已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5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英豪学校、陈忠联向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支付借款本金7820万元及其利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7年11月27日受理公司强制执行申请,目前该案正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报告期内无进展。
(6)公司广州天河路营业部对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享有债权,海南赛格已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07年4月30日,海南赛格破产清算组对公司广州天河路营业部的2112万元债权进行了确认,2009年5月,公司广州天河北路营业部已收到第一笔分配财产计人民币211,225元。另,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已作出决议,同意对公司因该案享有的债权作为不良资产进行核销。
(7)公司与原长沙市湘财城市信用社(现为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分行)国债买卖纠纷案,诉讼标的额为3400万,湖南省高院 (1999)湘高法执字第3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承担34,074,527元的民事责任,报告期内该案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恢复再审,目前仍处于再审程序中。
(8)公司作为仲裁申请人起诉被申请人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标的额为1.09亿元。该案经深圳仲裁委员会[2000]深仲裁字第310号《裁决书》裁定,被申请人应付公司人民币9,100万元及利息、律师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依据(2001)深中法执字第196-4号、(2001)深中法执字第48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新世纪广场西塔楼17-25层折价人民币62,294,832元折抵所欠公司债务,因该商务楼仍在建设中,尚不具备执行条件,该案执行处于中止状态。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持有数量(股) | 期末账面值(元) | 占期末证券投资比例(%) | 报告期损益(元) |
1 | 股票 | 600030 | 中信证券 | 74,240,542.56 | 2,330,000.00 | 74,024,100.00 | 0.94% | -216,442.56 |
2 | 股票 | 601318 | 中国平安 | 74,231,590.91 | 1,339,995.00 | 73,820,324.55 | 0.93% | -411,266.36 |
3 | 股票 | 000858 | 五粮液 | 49,704,809.00 | 1,569,908.00 | 49,703,287.28 | 0.63% | -1,521.72 |
4 | 股票 | 601186 | 中国铁建 | 49,293,010.91 | 5,379,929.00 | 49,172,551.06 | 0.62% | -120,459.85 |
5 | 股票 | 601006 | 大秦铁路 | 48,420,059.78 | 4,749,938.00 | 48,924,361.40 | 0.62% | 504,301.62 |
6 | 股票 | 600900 | 长江电力 | 48,878,539.42 | 3,659,928.00 | 48,896,638.08 | 0.62% | 18,098.66 |
7 | 可转债 | 125709 | 唐钢转债 | 17,500,085.16 | 14,512.40 | 17,700,774.28 | 0.22% | 200,689.12 |
8 | 可转债 | 125960 | 锡业转债 | 6,125,761.37 | 4,037.40 | 6,136,848.00 | 0.08% | 11,086.63 |
9 | 可转债 | 110006 | 龙盛转债 | 3,193,957.02 | 3,000.00 | 4,620,000.00 | 0.06% | 1,426,042.98 |
10 | 可转债 | 110004 | 厦工转债 | 2,870,520.92 | 2,410.00 | 3,378,820.00 | 0.04% | 508,299.08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7,471,615,654.89 | / | 7,528,826,017.65 | 95.24% | 76,594,982.00 |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 / | / | 320,935,913.33 | |||
合计 | 7,846,074,531.94 | / | 7,905,203,722.30 | 100 | 399,449,722.93 |
(下转B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