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玉:强化跨境与跨市场
登记结算风险管理制度
登记结算风险管理制度
2010-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徐婧婧 王慧娟 ○编辑 衡道庆
⊙记者 徐婧婧 王慧娟 ○编辑 衡道庆
作为ETF发展链条中的登记结算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总经理助理张汉玉在昨日举行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发展与风险控制”研讨会上表示,中登公司将在强化风控、防范风险前提下,推动产品创新与发展。
张汉玉表示,以现行单市场ETF登记结算为例,目前风险主要来自于《证券法》第159条:证券持有人持有的证券,在上市交易时,应当全部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对逐步发展的跨境与跨市场ETF,中登公司本着支持市场创新与维护系统安全原则,建立申购赎回的多样化结算制度,对跨境、跨市场ETF采用“申购担保、赎回不担保”方式。
张汉玉说,与单市场ETF相同的是,跨境与跨市场ETF同样存在登记托管法律风险。结算风险方面,由于现金替代部分交易所无法实施前端监控,因此存在本金风险;结算机构作为CCP担保交收时可能需要临时垫付资金,因此又存在流动性风险;对于违约处置可能面临价格波动风险,这对跨境ETF来说,如果遇到境外托管人或经纪商破产,影响到组合证券买卖时,价差风险相对增大。
张汉玉表示,为了应对可能风险,中登公司需要建立净额担保结算服务的配套风险管理制度。第一是建立及时交易刹车机制,防止风险累积扩散。第二建立交收担保制度,尝试实施“有条件担保”。第三,对于风险较大的ETF产品,可调整其结算方式。第四,针对跨境ETF基金管理人破产所可能引发的风险问题,中国结算计划与ETF基金管理人、境外代办券商境外组合证券托管机构签订协议,由境外证券托管机构和境外代办券商配合中国结算扣划并处分其相关组合证券。